2021-4-9 | 文學史論文
本文作者:李怡 單位: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
德國存在主義哲學家卡爾•雅斯貝斯(Karl Jaspers)在《歷史的起源與目標》中指出:“今天,認為歷史是可總覽的整體的觀念正在被克服。沒有一個獨此一家的歷史總概括仍能使我們滿意。我們得到的不是最終的、而只是在當前可能獲得的歷史整體之外殼,它可能再次破碎。”①中國現代文學史的敘述似乎很能說明這一道理。我們不斷“建構”自己的歷史敘述,而這些敘述都不可能讓我們完全滿意,各種敘述的“外殼”(框架)總有破碎的機會。文學的歷史首先是文學按照自身規律演變的歷史,新時期以來的中國現代文學史,努力尋找著對此規律行之有效的敘述范式,其中重要的工作便是致力于“歷史性質”的辨析與“時間概念”的認定,既有的文學史敘述框架可謂完整而有效。不過,認真仔細的反思卻也告訴我們,迄今為止,對文學發展所依托的國家歷史情態的細節性考察依然存在不少的空白,在相當長一段時間里,我們更關注歷史過程的“意義”———要么是相對空泛的“世界性”,要么是混沌曖昧的“中國性”與“民族性”。須知,對文學“自身意義”的辨析最終也需要依托具體的時空框架,只有進一步挖掘具體的國家歷史情態,文學史的敘述才會不斷呈現被前人所忽略的新價值,而我們的學術事業也才能進一步推進。
一
迄今為止,在眾多中國現代文學史的敘述概念中,得到廣泛使用的有三種:“新文學”、“近代/現代/當代文學”、“二十世紀中國文學”。它們出現和定型于不同的時期,對于學術研究的發展產生了重大的意義。可以說,中國現代文學研究之所以能夠形成一個成熟的學科,在一個相對穩定的思想平臺上完成各種學術思想的有效對話,就是因為不同見解、不同感受的學人都能接受和認同這些概念,并努力將自己的觀點融入這些概念組成的學術框架中。不過,學術研究的概念和對話平臺也不是固定不變的。隨著探索的深化,我們面臨著新的問題,學術研究需要在新的概念和平臺上加以推進。平心而論,我們耳熟能詳的這三種概念都不完全是對中國文學自身的時空存在的描繪,概括的并非近現代以來中國具體的國家與社會環境。也就是說,我們文學真實、具體的生存基礎并沒有得到更準確的描述。也正因為如此,它們的學術意義也都一直伴隨著連續不絕的爭議,值得我們反思、追問和完善。
“新文學”是第一個得到廣泛使用的文學史概念。從1929年春朱自清在清華大學講授“中國新文學”、編訂《中國新文學研究綱要》到1932年周作人在輔仁大學講演“新文學源流”、出版《中國新文學的源流》,從1933年王哲甫出版《中國新文學運動史》到1935年全面總結第一個十年成就的《中國新文學大系》的隆重推出,從1950年5月教育部頒布的教學大綱定名“中國新文學史”到1951年9月王瑤出版《中國新文學史稿》(上冊),都采用了“新文學”這一命名。此外,香港的司馬長風和臺灣的周錦先后撰寫、出版了同名的《中國新文學史》。乃至在新時期以后,雖然新的學科命名———近代文學、現代文學、當代文學———已經確定,但是以“新文學”為名創辦學會、寫作論著的現象卻依然不斷地出現。以“新”概括文學的歷史,在很大程度上來源于這一時段文學運動中的自我命名。晚清以降的中國文學與中國文化,伴隨著一系列“新”思潮、“新”概念與“新”名稱的運動,如梁啟超提出“新民說”、“新史學”、“新學”,文學界則出現了“新學詩”、“新體詩”、“新派詩”、“新民體”、“新文體”、“新小說”、“新劇”等。可以說,鴉片戰爭以后的中國進入了一個“求新逐異”的時代,“新”的魅力、“新”的氛圍和“新”的思維都前所未有地得到擴張,及至五四時期,“新文學運動”與“新文化運動”轟然登場,“新文學”作為文學現象進入讀者和批評界的視野,并成為文學史敘述的基本概念。《青年雜志》創刊號有文章明確提出:“夫有是非而無新舊,本天下之至言也。然天下之是非,方演進而無定律,則不得不假新舊之名以標其幟。夫既有是非新舊則不能無爭,是非不明,新舊未決,其爭亦未已。”①
今天,學界質疑聲音認為,“新文學”的“新”將其他文學現象排除在外,以致現代文學史殘缺不全。其實,任何一種文學史的敘述都是收容與排除并舉的,或者說,有特別的收容,就必然有特別的排除,這才是文學研究的基本“立場”。沒有對現代白話的文學傳統的特別關注和挖掘,又如何能體現中國文學近百年來的發展與變化呢?對于“新文學”敘述而言,真正嚴重的問題是,這一看似當然的命名其實無法改變概念本身的感性本質:所謂“新”,總是相對于“舊”而言,而在不斷演變的歷史長河中,新與舊的比照卻從未有一個確定不移的標準。從古文經學、荊公新學到清末西學,“新學”在中國學術史上的內涵不斷變化,“新文學”亦然。晚清以降的文學,時間不長卻“新”路不定,至“五四”已今非昔比,“新”能夠在多大范圍內、多長時間中確定“文學”的性質,實在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學術難題。我們可以從外來文化與文學的角度認定五四白話文學的“新”,像許多新文學史描述的那樣;也可以在中國文學歷史中尋覓“新”的元素,以“舊”為“新”,像周作人的《中國新文學的源流》那樣。但這樣一來,分明昭示了“新”的不確定性,而為他人的質疑和詬病留下了把柄。誠如錢基博所言:“十數年來,始之以非圣反古以為新,繼之歐化國語以為新,今則又學古以為新矣。人情喜新,亦復好古,如是循環;知與不知,俱為此‘時代洪流’疾卷以去,空余戲狎懺悔之詞也。”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