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工商管理論文
作者:金瑞紅 單位:內蒙古阿盟阿左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工商管理機構經歷了市場培育、工商職能轉變和加入WTO為標志到現在的三個階段,監管領域包括集貿市、消費品市場、生產要素市場以及生產資料市場,并以巡查式作為其監管模式,監管方式實現了信息化、精細化,并且在監管上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目前我國的工商管理體制的特征是雙層領導,即向地方政府負責,又向上級工商行政管理負責,地方政府為起主要領導作用,上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其輔助領導作用。這樣的領導體制使得工商管理的監督管理職能不能充分發揮和實現。隨著社會熱點問題尤其是食品問題的不斷出現,現有的工商管理監督管理職能越來越不能適應和滿足市場健康發展的要求。因此,應該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上,加強對市場的監管,并保證監管的有效性和持久性,改善市場的運行狀況,為群眾提供安全健康的市場環境。
一、工商管理的體制的現狀及實例
我們以“三鹿奶粉”事件來說明目前我國工商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2008年6月28日,蘭州市解放軍第一醫院出現了首例患“腎結石”病癥的嬰幼兒,并不斷擴大范圍。經過調查之后,確定最大的罪魁禍首在于被三聚氰胺污染的三鹿奶粉。該事件發生之后,黨中央、國務院迅速啟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級響應機制,對患病嬰幼兒的治療、奶粉的回收,事故責任追究及企業的停產以及質監部門的責任追究等等一系列問題進行了部署,并且對地方政府及主要監管部門嚴厲追究責任和懲治,撤去了石家莊市委主要負責人職務,同意了質檢總局總負責人辭職的請求。從該事件來看,問題牛奶流通的主要原因在于流通環節監管力度不足,而工商部門作為流通環節的主要監管者責任重大。因此負有監管責任的相關工商部門都被處以不同程度的處分。從該事件可以看出工商管理的現狀:
1.監管力度不夠。工商管理部門在監管過程中,由于受到地方政府的限制,往往要兼顧地方的利益,從而不能獨立發揮監管到位的職能。很多地方實行保護主義,在這種保護主義的壓迫下,工商部門在處理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販私走私等違法活動時,往往處理不完整,執行力度不夠,沒有深究下去。從三鹿奶粉的流通來看,也可以看出工商管理部門監管力度的不足。
2.監管職能分散,不利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當前我國的工商管理部門一般都是按照所劃分的行政區域開展監督管理活動,不僅不能擺脫地方保護主義的壓迫。而且,工商監管部門是依據職能來劃分部門的,且上下級部門的機構設置相對應,從事的工作性質相似,整個組織實行垂直管理,但它不是以管理和服務為導向的。工商管理部門這樣的組織結構存在著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例如,工作內容重復,造成人力的浪費;在垂直管理中,一線監管主體壓力很大;工商管理內部各部門之間職能分散,各自把關,沒有建立長久有效的監管體制,無法形成統一明確的監管主體,導致工作效率低下。三鹿奶粉事故先后在在各個省區或省區內的不同地區發生,都充分說明了工商監管職能的分散。
3.監管職能泛濫。工商管理部門作為市場監管的主要執法部門,最主要的職能便是依法行政,監管市場。但是他們經常忽視了主要職能,而濫用“服務”這項職能,全國各地的工商部門都在不同程度地發揮“服務”作用:首先是資助隨意降低門檻,寬松市場準入的條件;其次是通過加快速度縮短市場準入的時間;最后是對某些企業開啟“綠燈”,進行非法貿易。
二、工商管理的監督管理途徑分析
1.樹立公平的服務理念和規范的監管理念。在政府管制的基礎下,工商管理實際上是政府對微觀經濟主體實施的行政管制,它針對的對象是所有進入市場的經濟行為。雖然西方的新公共管理理念中有“放松管制"的要求,但它應該是經濟領域方面的寬松管制,它可以促進經濟的良性發展。但當這種管制轉向社會利益時,便要變得謹慎而嚴格,因為社會公共利益的管制稍有松懈的話,對社會造成的可能是致命的危害。而工商監管部門作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而進行監管的具體部門,它的職能取向更應該加以強化。結合當前工商管理存在職能泛濫的問題,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強化:
第一,依法樹立公平服務理念。工商部門的監管活動與服務關系密切,工商部門的監管活動為市場經營主體提供了公平平等的競爭環境,維護了市場的經濟制度,也就是說,在這里,監管活動也遵循了服務的宗旨。但是要注意,這種服務必須是服務于市場的良性發展的,要拋棄不合法的畸形服務觀,推行公正的監管制度和服務理念。強化監管職能,嚴格把握好監管者與服務者兩者之間的聯系和差別,實現監管與服務的有機統一。
第二,樹立有效規范的監管理念。工商部門應該加強監管這一職能和權利的應用,維持市場秩序,優化市場環境,為生產者和消費者維護應有的權利。因此明確監管的職能取向,要求工商部門建立起有效、規范的監管理念。市場監管的有效性體現在具備適當的監管內容,合理的監管模式等,以達到預期的監管目標。市場監管的有效性是提高監管效率的重要因素。市場監管的規范性體現在依法行使監管職能,公開政務和辦事程序等。規范性有利于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2.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工商監管隊伍能力建設。通過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來促進和監督工商部門的工作。實施責任追究制度,首先有利于讓那些工作中存在重大過失的管理者主動下臺,從而理清了門戶,有利于工商監管部門更好地發展;其次,也有助于監管職責的依法行使,責任追究制度使得工商監管行為既要對上級負責,也要對法律法規負責,從而形成了依法執政的理念。最后,有利于建立起長久有效的監管制度。強化工商行政管理隊伍的能力建設,能夠保證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市場監管的主體是人,因此,應該通過加強工商監管人員的職業道教育和實際工作能力的培養,以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和綜合素質。
3.強化市場主體的信用監管。為了維護市場的正常秩序,提高工商部門的監管水平是一個重要方面,但由于市場秩序的維持中涉及到一個很大的問題,即市場主體的信用問題,如果市場主體嚴重卻信,那么不僅不能很好地協調工商管理部門職能的開展,還嚴重破壞了市場經濟。因此,工商監管部門可以通過改進監管方式,實施信用監管,來強化市場主體的信用程度。具體可以從建立市場主體失信懲罰機制、完善信用信息的披露制度、統一市場信用監管的指標和有針對性扶持信用高的企業發展來強化市場主體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