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藝術(shù)理論論文
作者:鄭英玲 單位:黑龍江雞西大學
在中國傳統(tǒng)文化這個大系統(tǒng)中,道家哲學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忽視的。現(xiàn)就其對中國藝術(shù)理論的貢獻作如下論述。
一、道家哲學對中國審美主體理論的貢獻
在道家的自然本體論框架中,道的特點是合乎自然,是“無為”“無己”的自然之道,具有本體論意義。它對中國審美主體理論的形成和發(fā)展產(chǎn)生了深刻影響。道家哲學的核心是“道”,“道”即“無”,作為宇宙萬物的精神本體,莊子以自然天道反對禮法對人性的束縛,倡導“無以人滅天,無以故滅命,無以得殉名”(《秋水》),“任其性命之情”(《驕拇》)。莊子哲學的后一主張把人的主體性與個體性結(jié)合起來,充分肯定了個體存在的自然合理性,是中國重視主體思想的奠基理論,莊子之后此理論得到進一步發(fā)展。東漢的王充受道家哲學這種深刻內(nèi)涵的影響,在摧毀兩漢“人副天數(shù)”的神學目的論時,便舉起“自然天道”的旗幟。王充以道家的自然天道對人主體的這種積極肯定直接啟發(fā)了曹丕“文氣說”注重審美主體問題的基本思想。可以說,曹丕的“文氣說”就是從道家哲學中師承而來的。曹丕提出的“文氣說”,是中國審美主體理論的肇端。它首次把人作為審美創(chuàng)作和表現(xiàn)的主體,并揭示了審美主體不可移易的個體性和能動性。這在中國文論史上具有重大意義。它把文學從載道的工具中解放出來,開辟了“文學的自覺時代”。因此,在曹丕之后,審美主體問題愈來愈受到文論家的重視。嵇康為了反對傳統(tǒng)的音樂教化理論,曾作著名的《聲無哀樂論》,提出“和聲無家,而哀心有主”,強調(diào)人聽音樂所產(chǎn)生的感情變化,不在音樂本身的內(nèi)容,而由審美主體的內(nèi)因作用決定。陸機的《從賦》、劉艦的《神思》更是從研究作家“為文之用心”的角度,全面探討了審美主體的藝術(shù)構(gòu)思過程。整個六朝的文學理論,顯示出注重審美主體的傾向,深化了人們對文學本質(zhì)和規(guī)律的認識。強調(diào)審美主體在文學中的地位,就必然尊重倡導作家表現(xiàn)自己的創(chuàng)作個性,從而導致文學風格的多樣化、個性化,繁榮文學的發(fā)展。
二、道家哲學對中國文學批評的貢獻
老子思想的核心是“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德經(jīng)》第一章)注曰:凡是“道”,可以用語言說得清的,就不是永遠的“道”;凡是“名”,可以用語言說明白的,就不是永遠的“名”,開啟了中國文學批評的“言”“意”之辯。在文學作品的創(chuàng)作或者文學批評領(lǐng)域來說,如果有意為之,往往流于雕琢而顯得不自然,摯虞曰:“假象過大,則與類相遠。造辭過壯,則與事相違。辯言過理,則與義相失。靡麗過美,則與情相悖。”(王世貞《藝苑卮言》)“自然”,“無為”就是要去偽,就是去除人為的,將藝術(shù)以自然的狀態(tài)呈現(xiàn)出來,這是藝術(shù)的最高境界。“無為而無不為”就是要無所用心,自然而然地進行創(chuàng)作和批評,以致與“自然”融合為一,“渾無斧鑿痕”,即“無我”境界。這樣創(chuàng)作才能夠真正體會自然的妙處,批評才能夠真正體會作品的佳處,而不會以己之意害其佳絕。“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老子•第一章》)“道”的最高境界是“無”,然而“無”在老子那里具有多層含義:首先,“無”是相當于“道”,是終極的本原,比如“天地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其次,“無”是在“有”(實在)之外的形而上的概念,是事物本身之外所體現(xiàn)的根本,即無為體,有為用。《老子•第十一章》曰:“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王弼注曰:“言無者,有之所以為利,皆賴無以為用也。”文學創(chuàng)作以有限的語言來表達情感和思想,是以“有”體“無”,以“有”達“無”。文學批評則是緣“有”求“無”,為了要最大程度地體會出作者的真實情感和思想,文學批評需要讀出作品的“言外之意”、“文外之旨”。所謂“大音希聲,大象無形”(《老子•第四十一章》),就是要體味出實在的物象之外所蘊含的意義,而達到最高境界則是超脫于實在的物象,以“淡乎其無味”隨順自然而得。另外,老子關(guān)于“言意”的觀念經(jīng)由莊子闡發(fā),發(fā)展到魏晉時代,與“有無”一同成為玄學家們論辯的中心話題。“得魚忘筌”,“得意忘言”實際可以看作是“有無”關(guān)系的延伸。
“言不盡意”說明言不能盡傳意的道理。“得意忘言”這一理論啟迪了文學作品要求含蓄蘊藉,有回味,特別是詩歌創(chuàng)作,就要以少勝多,追求“味外之旨”、“言外之意”,對后世的文學創(chuàng)作和批評產(chǎn)生了十分深遠的影響。魏晉以后,逐漸形成中國古代文學“意在言外”的傳統(tǒng),并且為以后的意境說的產(chǎn)生和發(fā)展奠定了理論基礎。老子“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不僅奠定了中國哲學“言意之辯”的思想理論基礎,而且開啟了中國哲學“言意之辯”的思路歷程。其作為一種語言哲學理論和詮釋學方法,不僅對《易傳》的“言不盡意”和“立象以盡意”的語言觀和言說方式、詮釋方法的理論建構(gòu)產(chǎn)生了深刻的影響,而且以此為契機更對魏晉“言意之辯”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意內(nèi)言外”理論還在清代詞論的“尊體”“立體”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由此,言意之辯貫穿了中國美學的創(chuàng)造論、方法論、鑒賞論、作家論,意義極為深遠。
三、道家哲學的自然觀對文學的貢獻
“道”以自己為法則。道之所以為道,就在于它的自然而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老子主張語言文辭必須符合自然規(guī)律,反對缺少真誠的花言巧語,反對繁瑣虛偽的文辭政令。老子的“自然之道”用于文學,主要是在言辭表達上要合乎自然。老子主張“希言自然”(《老子•二十三章》),主張“善者不辯,辯者不善”(《老子•八十一章》),“大辯若訥,大巧若拙”,并認為“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莊子繼承并發(fā)展了老子的“天道自然,無為之為”的思想,對原始古樸的自然狀態(tài)和自然之物給予了肯定。這是一種自然主義的哲學觀,它反映在文藝領(lǐng)域就是“樸素為美”和“法天貴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