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舞蹈藝術理念論文
本文作者:吳忠軍
舞蹈的典型現象是隨著音樂的流程而流動,隨著音樂一幅幅畫面、一絲絲情感在音樂中得到釋放,從而帶得觀眾身臨其境的感受。音樂的時間單位是音調和節奏,舞蹈則是姿勢和動作。舞蹈整體要用節奏、節拍來組織,通過一個動作,一個舞句,一個舞段,一點點在音樂的陪伴中流露,最終形成一個美麗的舞蹈。音樂也是如此,節奏、節拍也是音樂整體的骨架。音樂和舞蹈都屬“動”的藝術,它們都受不可停止的進程所制約。就是說,在整體或完整的部分進程中,一般不能停下來,停下來就意味著終止或結束,所以,音樂既要符合舞蹈的要求,而舞蹈就更應該完美地表現出音樂的內涵。
就舞蹈本身而言,它是“聽”不見的,是屬于視覺藝術范疇;就獨立的音樂來說,它是“看”不見的,是屬于聽覺藝術的范疇。因此有人說沒有聲音是舞蹈的局限,也有人嘆息音樂太抽象,摸不著也看不見,不易理解。從完整的藝術概念來思考,也許恰恰可以認為,正是音樂能夠彌補舞蹈的“局限”,而舞蹈則能使音樂獲得某種可能的視覺印象,給音樂做出可見的解釋。音樂與舞蹈的結合,既基于它們的共同點,又基于它們的相互補充。從一定意義上可以說:在舞蹈藝術中,音樂是舞蹈的聲音,舞蹈則是音樂的形體,一個有形而無聲,一個有聲而無形,音樂和舞蹈結成了真正牢不可破的關系。
舞蹈是一門綜合藝術。優秀的舞蹈家除了掌握高水平的舞蹈技能外,音樂應是必須具備的專業基礎。這一點可以從每屆舞蹈比賽和舞蹈不斷的發展中得到證實。王鼐藩老師早在多年前就曾寫過《如何看待舞蹈藝術教育中的音樂教育》,文中指出音樂教育在舞蹈教育中對舞蹈演員的成長有著重要的作用。如果一個演員不能很好地去理解音樂,去掌握音樂,就不會跳好舞蹈。他只能是機械地完成老師或編導教給他的動作,不論他的技術、技巧如何好,他也只能作一個匠人。如果一個舞蹈演員理解音樂,并且能夠從音樂中得到啟發,從而進行他對舞蹈的二度創作,那么他將給舞蹈帶去更深層次的內涵,把舞蹈升華。
《民族音樂概論》中寫到:“從許多優秀的民間歌舞的流傳可以看到歌舞決不是一種偶然的機械的湊合,在這些歌舞中,歌曲給予舞蹈明確的概念,舞蹈賦予歌曲以生動的形象,二者相互補充,水乳交融,在共同的思想內容的要求下,結合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隨著時代不斷的進步,中國的舞蹈藝術在外國舞蹈藝術和外國舞蹈新理念的帶動下,也同時得到了更新,這樣一來對舞蹈演員的要求也就越來越高了。一個好的舞蹈演員除了要較高水平地發揮自己的特點和技術動作外,對音樂的理解和詮釋也應該有一定的高度。這也就給教學的老師提出了新的課題,怎樣能更好地讓學生全面發展呢?怎樣能讓學生在日常的學習中得到對音樂知識的學習和理解呢?首先,在基礎理論課上就應該讓學生理解一些樂理的基礎知識,加強他們對音樂的認識。多給他們一些優秀的、多樣的音樂,讓他們欣賞。
給他們講解音樂的內涵,啟發他們的想象力,讓他們去感受音樂,感受作曲家的內心世界,從而更好地在舞蹈中去展開他們自己的想象力。其次,我們的老師在日常的基訓課教學當中就要學會用音樂來教學。沒有受過音樂教育的舞蹈老師,通常采用數字來組織動作,“一、二、三、四”便是時間的進程。沒有受過音樂教育的學生,在音樂里也常常找不到拍子,也要靠數字幫助。有些演員、教員樂感并不壞,但不懂樂理,欣賞范圍狹窄造成局限性,在音樂中難以迅速領會。舞蹈教師要善于用音樂語言進行教學,善于用演奏作為教育手段密切配合舞蹈教師,以音樂形象再現、提示舞蹈的結構及表情。
在具備了音樂教育的前提下,才可能出現藝術創造氣氛的舞蹈專業課,學生才能更好的從中學到知識,用動作去感受音樂。最后,就是要在舞蹈劇目排練課中,讓學生熟悉音樂,讓學生能真正的有機會去體會音樂。把音樂不停地在心中吟唱,讀懂它的每一段樂句,每一個音符,只有這樣才能更完美地把它表現出來,做到舞在音樂中,在音樂中抒情,讓他們在音樂當中學會進行二度創作,同時把舞蹈升華到另一個層次。只有在音樂中帶著激情的表演,才能更好地去打動觀眾。
曾有位老藝術家說過“一個舞蹈演員,倘若沒有敏銳的音樂感是跳不好舞的,不能在一定的節拍中靈活多變地掌握節奏輕重緩急的變化,也跳不出優美的舞蹈,也不能使舞蹈富有無限的魅力和高度的藝術性,更不能帶給人美的享受。”隨著舞蹈事業的發展,各種形式的舞蹈都在出現,如:有在節奏中起舞的,有在音樂中起舞的,有在旋律中起舞的,有用動作表現音樂的,有借音樂表現內心思想感情的……。如果一個好的舞蹈演員沒有相當的音樂知識,沒有理解音樂的能力,沒有來自音樂的感悟,他就沒有跳好舞蹈的能力。我們的舞蹈教師也應該加強音樂知識的修養,把對學生的音樂教育放在一定的高度,教育出更優秀的舞蹈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