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連帶責任是我國民商法制度體系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它對于規(guī)范市場經濟行為、明確侵權責任、提高違約侵權成本等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無論是在司法事務或者是理論研究領域,在連帶責任方面都有一定的空白地帶存在。基于此,本文首先將分析民商法學中連帶責任的多種類型,然后闡述民商法學連帶責任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相關的改善策略。
【關鍵詞】民商法學;連帶責任;類型;問題;策略
【中圖分類號】D923【文獻標識碼】A
《法學論壇》本刊以“繁榮法學研究,推進依法治國”為宗旨,遵循“傳播新思想、探討新問題、交流新成果、宣傳新法律、介紹新知識”的辦刊思路,立足科學前沿,關注法學基礎理論為主,側重法學應用理論和學術研究。
在我國的民商法制度體系中,連帶責任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實際的應用過程中能夠有效判定責任人的相關利益問題,而且,從法律角度上來說,它能夠有效遏制企業(yè)以及個人存在的違法行為。但是,從一些實際的案例中能夠看出,目前民商法中的連帶責任方面還有一些不足之處存在,從而導致其實際作用難以得到最大化地發(fā)揮,相關權利主體的合法權益也就得不到有效保護。
一、連帶責任的內涵
從我國的民商法律中來看,并未對連帶責任的內涵進行明確解釋,從而使得在對一些具體的事宜進行處理的過程中,不能準確地運用連帶責任。所謂連帶責任,通常指的就是在法律事務中,在當事人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而且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已經被損害,那么這個法律事務里相關的責任人就需要承擔連帶責任。【1】例如,當雙方合作經營同一個項目的時候,其中一個合伙人成了被告,那和他共同經營的另一方也要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也會隨之成為被告。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項目的主要責任人發(fā)生了意外事務,那另一個合伙人就需要承擔合作項目所引起的連帶責任。總的來說,連帶責任的產生和應用,不但能夠對項目合作雙方的行為進行有效約束,而且也能夠確保合作各方在發(fā)生狀況的時候可以共同承擔責任,從而也就可以更有效地在合作各方之間建立起相互監(jiān)督的關系,并對所有責任人的行為進行有效約束。
二、民商法學中連帶責任的類型
(一)共同侵權導致的連帶責任
在民商法的法律體系中,最有代表性的連帶責任就是由于共同侵權而造成的連帶責任。當侵權行為產生以后,要是可以明確劃分義務主體的義務,就可以根據(jù)對應的比例來對侵權責任進行合理劃分,要是這種共同的侵權行為導致了一定的侵權后果,那么受害主體就能夠分別向每個侵權人主張侵權責任。具體來說,侵權責任里的連帶責任主要有共同故意、共同過失等類型,這種類型的侵權責任制度設計,能夠更加有效地保證權力主體的根本利益。
(二)合伙或者合作導致的連帶責任
不管是合作或者是合伙,所有的合伙人都擁有管理的責任與義務。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合伙人必須要承擔合作過程中產生的連帶責任,具體來說,其不但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也應該要承擔連帶責任,實際的承擔比例可以根據(jù)合作的占股比例進行劃分?!?】
(三)由保證行為導致的連帶責任
在我國的《合同法》與《擔保法》里,產生連帶責任的情況通常集中在保證合同中。在我國市場經濟體系逐漸發(fā)展與完善的過程中,融資借貸行為也越來越多,要想有效地保證債權人的根本利益,就要對權利的履行進行擔保,通常會使用引入擔保人的形式,來防止產生因債務人喪失履約的能力或是拒絕履約,而使權利人的債權失去保證的問題。因此,通過對連帶擔保人的責任進行進一步明確,能夠更有效地保證債權人的基本權益。在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的情況下,保證人就需要承擔對應的責任,在清償責任履行完畢以后可以向債務人進行追償。
三、民商法連帶責任中存在的問題
(一)債權人責任劃分不夠明確
對于經濟糾紛的具體案例來說,所有的債務人都需要承擔共同責任。例如,王某把自己的私家車借給了劉某,劉某在使用的過程中發(fā)生了事故,對錢某造成了傷害,錢某將劉某告上法庭并要求其進行賠償,按照連帶責任的相關內容,法院也列出了私家車的所有者王某。要是劉某沒有能力承擔全部的費用,那王某就需要負責償還。但是,客觀地來講,王某的過錯只是他把車給劉某借用,在事故方面跟他并沒有直接的關系,但是他卻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因此,這種情況下的連帶責任存在責任不明確的漏洞。
(二)承擔責任中的連帶責任以及問題
在當今社會中一些民事、商業(yè)活動里,經常存在連帶責任的問題,特別是在那些中小型企業(yè)的融資過程中,總會出現(xiàn)連帶責任。例如,A企業(yè)需要更多的經營資金,但是因為它不具備上市的能力,所以融資的途徑比較少。在這種情況下,要是A企業(yè)想要尋求那些民間資本的幫助,就要由一些相關的機構或個人為它擔保。但是,要是A企業(yè)在之后因經營不利而倒閉或者是沒有能力償還債務,而且債權人并不存在過錯,在合同里也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那么擔保人就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從而不但會導致?lián)H说睦媸軗p,而且也會提高追責的難度系數(shù)。
(三)未構建有效的連帶責任體系
從民商法的具體內容來看,雖然已經對連帶責任的適用情形進行了規(guī)定,但是卻沒有將適用范圍與條件進行統(tǒng)一和明確的規(guī)定,從而使得每個人對連帶責任的具體理解都不一致。例如,在《民法通則》第65條中明確規(guī)定,要是存在委托授權不明確的情況,那么被代理人就需要承擔責任,代理人也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從表面上來看,這項內容中已經明確提出了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的責任條件,但是從實際情況層面來說,對于“授權不明”可以有多種理解,這就是構建有效連帶責任體系的典型問題?!?】
四、改善民商法連帶責任的策略
(一)加強對連帶責任的完善
雖然連帶責任和民法、商法中的很多內容存在一定的聯(lián)系,但是其中依舊有很多規(guī)定沒有辦法有效界定連帶責任。因此,必須要分別從制度、程序等方面對連帶責任進行進一步地完善,以此來使其能夠更加適應民商法,從而也就可以更加有效地保護民事主體的根本利益。
(二)改進訴訟程序
從民商法律程序的層面來說,應該要按照具體的情況對案情進行界定,由于不同的民事案情會導致的民事主體觀也不完全一樣。所以,在法律的要求下,要想更好地體現(xiàn)公平公正的理念,就要進一步改進、簡化與完善訴訟程序,以此來提高訴訟效率。
(三)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
要按照具體的情況來合理分析對于民商法中共同責任的認定。例如,在債務人人數(shù)眾多的情況下,對于經濟賠償比例的判定應該要以債務的份額多少來確定,以此來確保判定的公平性與合理性。所以,在對一些類似的案件進行處理的過程中,必須要先明確了解實際情況,以此來確保民事主體責任的合理性,從而也就能夠更有效地發(fā)揮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合法權益也就可以受到有效保護。
五、結束語
總而言之,在我國經濟社會不斷發(fā)展與市場經濟體系越來越完善的過程中,各種類型的經濟活動也越來越多,這也就促使民事行為與商事行為朝著多元融合的方向發(fā)展。在這種情況下,連帶違約與連帶侵權問題的出現(xiàn)頻率也越來越高,所以,只有進一步明確連帶責任的適用范圍,才能夠更有效地保護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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