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摘要:結構化金融產品本身作為一種金融創新對于中國新興市場經濟國家來說是一個飛躍,在中國當前經濟環境下要發展結構化金融產品還舉步維艱,但長遠來看,發展結構化產品在農村金融中的應用是大勢所趨,其一可以給中國農民沒有實際土地所有權這個特殊問題提供解決方案,同時還能加快農村金融市場的成熟與穩定,并且進一步為中國金融市場的發展和完善做出貢獻。本文結合當前農村金融發展對產品創新的迫切需要以及結構產品的特點,提出結構化金融產品應用于農村金融中的設想,列舉了四類具有一定可行性的農村金融結構化產品及其特點,得出結論認為農村金融中發展結構化創新產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遇到的挑戰和困難。
關鍵詞:金融創新,結構化產品,資產證券化,農村金融,風險管理
一、引言
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發展遇到瓶頸,各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擴張受到限制。農民無法獲得貸款和金融服務,金融機構也無法合理控制風險和損失,最終導致農村金融事業發展停滯不前。
農村金融產品創新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農村經濟的蓬勃發展和快速擴張需要農村金融產品的創新;只有發展創新產品才能滿足農村經濟現狀。
2.農村金融供給型抑制的特點迫切需要金融產品的創新。
3.農村金融機構面臨較大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迫切需要創新的金融產品以達到有效控制風險的目的;創新產品進而可以鼓勵廣大社會和國家對于農村金融的投入和投資。
4.農村金融機構需要通過產品創新獲得比較優勢;由于農村金融機構數量龐大,質量低下的特點,創新產品足以讓現有機構異軍突起,獲得行業領頭地位。
二、結果化產品應用基礎
現在,更加私有化的農村經濟結構和更加完整的產業鏈使得的農村金融環境更加具有市場化的特點,因而可以更合理利用生產者的職能,鼓勵生產,同時給予生產者以更多便利,這為結構化產品在農村金融中的應用創造了條件。
學術界對于結構化金融產品的理解層出不窮,一般將其定義能夠對金融資產或者未來現金流進行證券化的一種金融產品,其主要是通過金融工程合成和復制的技術加工而成。在整個投資期限中,投資者可以清楚的預測此金融產品的現金流。
目前,結構化產品主要包括結構化票據和結構化資產管理兩大類: 結構化票據是以票據形式發行的投資工具,其回報最終將取決于與票據掛鉤的標的資產的表現;結構化資產管理是區別于傳統意義上的委托理財,其收益不取決于受托人的主觀判斷,而是取決于委托人對掛鉤標的資產的判斷。
傳統意義上,在國內農村金融市場,借貸款行為又主要基于抵押品的質量,借方的信用以及借方還款能力。然而,農戶惡劣個人信用狀況造成農村金融市場毫無生機。結構化金融產品可以使農民不再為沒有合理的擔保品發愁,相反將農作物收成和農作物的交易狀況作為融資擔保,即提前融資(pre-finance)可以極為方便地為農戶得到一筆貸款。在結構化產品中,抵押行為主要考慮長期過程中的價值鏈,也就是說,在考慮是否貸款的同時,金融機構將會更多的考慮產品在生產以及銷售過程中的預期收益。
三、結構化產品應用舉例
1.與固定收益產品掛鉤的結構化金融產品。金融機構通常可以構建如此一種產品組合,即用大部分資金投資一些收益固定,風險極低的金融產品來保證到期獲得相當于全部資金的本利和,使用剩余的資金投資農產品(即向農戶放貸或者購買農業設備),同時,將這一類貸款與農作物收成、農業設備價值掛鉤。到期時,若收成可觀,投資者的回報也相當可觀,金融機構也從中獲利;若收成不理想,金融機構也可以通過對固定收益金融產品的投資收益償還給大部分投資者,進而減小金融機構對于農村金融融資的風險。基于以上特點,此類結構化產品風險較小,進而使得農戶融資成本減小,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
2.基于應收賬款的金融產品。這類金融產品與農戶現金流掛鉤,根據約定,農戶早期的現金流入用于償付給銀行,直到銀行填補資金缺口,后期的收益才給予農戶自己。由于這類產品更多倚賴于農戶的未來現金流,對銀行和農具生產商風險也較小,三方利益相互關聯,降低了銀行的放貸融資和農戶的融資成本
3.基于證券化的金融產品。農村金融融資中可以通過設計證券化的產品給予農戶以便利。農村金融的證券化對象主要是農戶的未來現金流以及農戶用于生產的牲畜和工具。而參與證券化過程的主要有農村金融機構,信托公司,保險公司以及農作物市場。各機構形成一個完整的收益鏈條,共同應對風險,降低各個機構的潛在損失。
4.基于結構化產品的拓展。由于上述歌中結構化金融產品都具有一個共同特點——風險低,因此,可以嘗試將整個投融資渠道擴展到海外市場,同時也將農產品市場加以拓展,擴展到進出口市場,進而可以引入國際上的農產品買賣方以及國際間的金融機構和擔保公司,從而形成更加龐大的資金鏈條,對于風險的分散也更加徹底,每個單獨的金融機構所承擔的風險相對就顯得相當微不足道了,從而進一步給以農戶融資便利。
當然。除了以上四類,結構化產品還可以應用在國際農產品貿易領域,將信用機制衍生到國際金融市場,從而進一步降低風險。
然而,在農村金融領域建立結構化金融產品市場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想有效開展結構化產品的買賣,我們必須建立一個穩定的宏觀經濟結構的經濟環境,擁有一個成熟發展的金融市場,同時規范法律結構和法律條文,完善農產品生產鏈和農產品定價機制。
結論
總體來講,結構化金融產品本身作為一種金融創新對于中國新興市場經濟國家來說是一個飛躍,在中國當前經濟環境下要發展結構化金融產品還舉步維艱,但長遠來看,發展結構化產品在農村金融中的應用是大勢所趨,其一可以給中國農民沒有實際土地所有權這個特殊問題提供解決方案,同時還能加快農村金融市場的成熟與穩定,并且進一步為中國金融市場的發展和完善做出貢獻。因此,本文提出結構化產品的開發是相當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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