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摘要:目前,我國農村金融正處于邊緣化,要想解決這一問題就需要把具有不同性質和功能的商業機構有機地銜接起來,從而構建一個層次多、覆蓋廣闊、且可持續的真正適應新農村建設需要的農村金融體系。從其發展現狀來看,我國農村金融系統的改革模式和供給主導型思維大多是圍繞信用社來進行的。
關鍵詞:體系,構建,金融,農村,中國,加強
其次,農村金融體系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農村傳統的儲蓄意識,使他們意識到了投資的益處,從而使得農業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在一定程度上調整了農村經濟結構。在經濟社會中,儲蓄量既定的條件下,投資數量和投資的質量取決于儲蓄向投資轉化的能力和方向。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農村儲蓄向投資轉化速率與效率是通過金融機構的影響才得以實現的。
再次,農村金融體系的存在與發展使農業生產資源的再配置和規模節約得到進一步的深化,同時提高了農業投入要素的生產率,優化了資源要素的配置并為實現規模節約創造了條件,這也是農村經濟集約增長的顯著要求。而農業生產資源的優化配置和規模節約都是通過有效的市場來實現的。這就要求農村的勞動力市場、商品市場、信息市場和技術市場的有效性和農村金融市場的發達程度。
最后,在農村金融體系的發展與完善的過程中,我國農村經濟的金融化與貨幣化進程都得到進一步的深化,農業科技也有了長足的進步,也使得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區間進一步縮小,推進了我國農村經濟增長集約化的進程。
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大致分為兩種形式,一種為正規金融組織,另一種為非正規的金融組織。
正規金融組織或活動是指受到中央貨幣當局或者金融市場當局監管的那部分金融組織或活動。主要由這樣的幾個部分組成: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郵政儲蓄機構等構成。它們是農村金融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當今農村金融體系最直接的表現形式,最被老百姓所認可的機構,在現實農村金融體系中發揮著主力軍的作用。非正規金融是一種相對于官方正規金融活動而言,自發形成的民間信貸交易(俗稱“民間金融”、“民間借貸”、“草根金融”),游離于政府機構的監管之外。在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初期,非正規金融組織和活動發揮了很好的作用,但好景不長。隨著農村經濟的日益發展和金融體制的不斷改革,從非正規走向正規金融機構的商業化,中國人民銀行針對其變化對非正規金融組織和活動的監管力度也隨之加大,最終頂著各方的壓力最后在1999年將其解散 。
隨著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作為農業大國的中國農村金融體系對農村經濟的發展起到重大的作用,但在發展中暴露出很多問題。,一方面整個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不夠健全,由于受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和制約,對于我國已建立的以政策性、商業銀行和信用社為主體的農村金融機構組織體系來講,商業性保險機構、證券、擔保租賃等金融機構在農村基本沒有設立分支機構,完全意義上的金融機構組織體系尚未發育成熟,不夠健全。
另一方面是現有機構組織的功能缺陷。首先,國有商業金融在農村金融領域內的功能弱化。其次,功能單一的農業發展銀行,難當政策性金融的重任。再次,郵政儲蓄抽走農村資金大大削弱了金融支農力度。最后,農村信用社不能夠完全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需要,雖然農村信用社在近幾年進行了不斷的完善,但仍然存在著相當大的問題。還有像農村保險業支農功能還不夠健全、民間金融缺乏約束手段,等等。這一系列的問題對農村金融體系的構建發展造成了阻礙。
完善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建議
通過分析我國的農村金融體系現狀和國外先進的農村金融體系,結合我國農村實際我覺得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改革與完善,需要從以下幾方面給予重點關注:
(一)我國農村金融組織體系需在新視角下重構
目前,我國農村金融正處于邊緣化,要想解決這一問題就需要把具有不同性質和功能的商業機構有機地銜接起來,從而構建一個層次多、覆蓋廣闊、且可持續的真正適應新農村建設需要的農村金融體系。從其發展現狀來看,我國農村金融系統的改革模式和供給主導型思維大多是圍繞信用社來進行的。我們應該突破這種傳統的改革模式,積極充分利用和開發縣域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業發展銀行等對農村經濟發展起到的作用,把新型農村合作金融形式應用其中,推動正規金融與非正規金融組織的相互合作與協調性,以便充分地發揮農村金融體系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作用。
1.農村信用社在農村合作金融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要想使農村信用社真正做到服務“三農”,我們必須注重它的組織結構。
2.要想使縣域農業銀行改變農村環境,開拓產業鏈。可將其定位于農村建設的商業性金融機構,主要服務于農業,應該強調產權和市場化明晰,發揮其自主權,使其不受沒有必要的約束,注重其金融網點的建設,運用各種措施和手段增加對新農村設施建設。
3.作為重要的政策性金融組織的縣域農業發展銀行,目前的業務范圍覆蓋率還不夠高,比如在對農業產業化、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縣域城市化建設等項目上的貸款發放力度還不夠大,所以要加強縣域農業銀行對這些項目的貸款支持。改變農行發放扶貧開發貸款的現狀,授予縣域農業發展銀行承辦縣域地區的兌付、市場債券代理、向縣域金融機構批發資金的權利。另外,要大力開發多樣性的信貸產品,在具有農業產業結構的大企業以及農業開發項目上給予大力支持。
4.建立完善的農村保險服務體系。通過分析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現有的風險分攤機制可以得出,其單一的分擔風險機制根本不能適應農村金融發展的需要,應嘗試建立更為多樣和有效的農業風險分攤轉移機制,加大對我國農業金融市場的支持力度。但基于我國農村發展不平衡導致的各方面條件以及財政狀況的不同,所以要因地制宜,不同地區建立適應當地發展的不同性質和功能的保險公司,完善當地的農業擔保和風險轉移分攤機制。
5.積極地向農村推廣新型的合作性金融。積極推動貸款公司、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廣大農村的建立,要積極鼓勵各種正規的境內外資本在農村地區投資設立多種類型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村鎮銀行、農業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這些金融機構一旦在農村建立,就可以發揮其經營方式靈活和管理層次少的優點。
(二)農村小額信貸管理體制的完善與創新
1.完善小額貸款體制有效地填補了農村沒有大銀行的空白。小額貸款可以交給銀行或專門指定的組織來經營。
2.在貸款的原則上實行“靈活”的原則,也就是貸款金額靈活,還款期限靈活,貸款抵押物范圍靈活,貸款品種靈活,在審批制度上靈活,在定價機制上靈活。
總之,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不斷提高,經濟的飛快發展,作為農業大國的中國,農村經濟的發展已成為當務之急。構建適合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農村金融體系具有戰略性意義。先進健全的農村金融體系是推動我國農業、農村經濟快速發展的強大動力。本文通過分析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和新形勢下我國新農村建設的發展要求,對我國農村金融的改革與完善提出了一些理論建議,但仍有不足之處,希望可以為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建設貢獻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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