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推廣實施以來,在財政資金的監管過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同時對單位財務管理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文章就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對單位財務管理產生的影響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相關對策,以進一步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及預算單位的財務管理,并促使兩者完美結合。
《財務與會計》(月刊)創刊于1979年,是由中國財政雜志社財會專業刊物。宣傳黨和國家有關財會工作的方針、政策,圍繞財政部的工作部署,研究財會工作的理論和實際問題,交流財會工作經驗,普及財會知識。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就是財政部門在銀行設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財政資金在沒有支付之前都存放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內,支付款項時,由單位提出申請,經財政部門審核后,將資金由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支付給收款人的一種制度。這種制度是目前國際通行的做法,也是我國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公共財政的必然選擇。從這幾年的實施運行來看,國庫集中支付對提高財政資金的運行效率及運轉的透明度,提高政府對財政資金的調控力度,加強政府對財政資金運行全過程的監督,防止腐敗的發生等等各方面,都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同時,對單位的財務管理也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一、國庫集中支付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影響
(一)對資金支付方式的影響
在傳統的資金支付方式下所有的財政資金都以實撥的方式存放在各單位在銀行開設的賬戶里,單位用款直接從自家的賬戶內支付給收款人即可,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后,將各單位的所有財政資金收歸存放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內,取消各單位在銀行開設的實存賬戶,開設單位零余額賬戶與財政零余額賬戶,用于單位授權支付與財政直接支付的墊支,墊支后當天工作日結束之前,再由銀行將零余額賬戶與國庫單一賬戶體系進行清算,將零余額賬戶回歸為零。各單位的資金結余表現在國庫支付系統內為指標與計劃的結余。因此,在傳統的支付方式下,單位財務管理主要注重現金與銀行存款的管理,而在集中支付的方式下,單位不僅要注重現金與銀行存款的管理,更要加強指標、計劃與支付的管理。
(二)對會計核算的影響
在傳統的資金支付方式下,每一筆收入都有對應的銀行進賬單,財政撥款單位做賬記為:
借:銀行存款
貸:財政撥款收入
支出也有對應的銀行支付回單,記為:
借:經費支出(或現金)
貸:銀行存款
而在集中支付方式下,所有的財政資金都存放在國庫單一賬戶內,各單位的資金結余表現為指標或計劃的結余,并沒有實際的資金流動,因此各單位平時沒有收入單據,只有支付時,支付回單同時也是收入憑據,比如預算內資金直接支付單位在做賬時記為:
借:經費支出
貸:財政撥款收入
此時一收一支,數據相等,而預算單位財務管理的風險也將由此加大。
(三)時財務管理信息化程度的影響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單位要配備電腦、打印機等現代化辦公設備,支付系統的運行也要依托與互聯網+,與傳統的支付方式相比,單位的財務信息化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因此對財務經辦人員及財務管理人員的素質有了更高的要求。
二、國庫集中支付在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在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時也還存在諸多問題。
(一)票據管理混亂
目前與單位財務直接相關的票據是財政直接支付憑證與財政授權支付憑證,財政直接支付憑證是財政部門開具的,由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內直接將財政資金支付給收款人或用款單位賬戶的票據:財政授權支付憑證是預算單位根據財政部門的授權在批準的用款額度內自行開具,從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支付的憑證,用于預算單位提取現金或小額零星支出。這兩種票據都是一式六聯,而退給預算單位做賬的是第六聯,而這第六聯經常會出現打印模糊,數字看不清楚的現象,造成入賬困難。這兩種票據的憑證號是全縣所有納入國庫管理系統的單位根據財政一體化平臺打印時間的先后順序自動生成,連續編號,所以分布到各個預算單位的憑證號就是間斷的。這樣不利于對單位實行票據管理與財務監督,容易引起腐敗的發生。
(二)財務混亂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很多預算單位都認為資金都存在財政部門,所有的收入支出財政部門都有記錄,本單位只需把資金從財政部門取出來或支出去即可,其他的都是財政部門的事。在主觀上增加了對財政部門的依賴。在實踐中曾遇到有的單位五六年沒做賬,還有的單位出納連現金日記賬都沒有。財政部門每月底或年底要求與預算單位對賬,預算單位也是報著對財政部門充分信任的心態,隨便在對賬單上簽字蓋章,而實際根本沒有真正的核對,造成長期以來很多預算單位的賬簿數據與財政部門掌握的實際數據有很大的差距。另外,預算單位內部控制不健全,增加了國庫集中支付在財務管理中的風險。按照規定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的錄入崗和審核崗必須有二人分別操作,相互牽制,但在實際工作中,很多單位都是由一人在操作,更有甚者,有的單位人少,這兩個崗位的操作人員與票據的審核人員同為一人。再者,單位財務經辦人員的業務素質很低,有的單位是公車改革后轉崗的司機,有的是工勤人員,有的是其他業務的兼職人員,真正掌握財務知識或具有會計證的人員不足20%,而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對單位財務人員較之以往有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的這種狀況更加重了單位的財務混亂與管理風險。
(三)支付系統不完善
目前支付系統的數據庫還不穩定,經常發生登錄不上系統或相關的數據查詢不到或銀行無法清算等問題,影響了辦公效率。另外,支付電子化有待推廣,我縣目前實行的仍然是紙質結算,從單位報計劃、申請支付到支付中心打印支付憑證,以及代理銀行與支付中心和人民銀行的清算,全部都是人工傳遞,紙質傳輸。一筆業務從報計劃開始到代理銀行清算,走完全部程序需要若干張紙,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四)部門管理混亂
財政資金分為預算內、預算外和單位往來資金等,各個性質的資金歸口不同的股室管理,各個股室管理與要求的口徑不一致造成預算單位難以適從,同時增加了財務管理的風險。
同時,目前還有部分事業單位和專項資金的支付沒有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國庫集中支付的全面推廣與實施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宣傳和推廣。
三、國庫集中支付下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相關對策
(一)規范相關票據
建議將財政直接支付憑證與財政授權支付憑證在支付系統內按每一個預算單位獨立連續編號。例如,有的單位的出納一個月內有三筆提現的授權支付,而實際入賬的只有二筆,這種情況下單純從賬簿上很難發現問題,但如果票據是分單位獨立連續編號的,就比較容易發現問題了。另外可以減少支付憑證的聯數,把最關鍵的預算單位入賬聯調入第二聯,這樣打印會更加清楚,便于入賬與存檔。把退專戶會計作回單聯、收款銀行作收入憑證聯可以省去,因為專戶會計并不以其作為入賬單據,一般都是以匯總表來入賬,而收款銀行一般都是以其自有的票據入賬。
(二)加強部門溝通,統一口徑,共同致力于財政資金的管理
財政資金不管是預算內,預算外還是單位往來,在支付系統中反映的只是一種資金性質,在財政部門分屬不同的股室管理,但是對于預算單位來說都是一樣的,它反映的都是一種資金流,都是可以直接轉入收款人或用款單位賬戶的真金白銀,根據上述分析,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下,預算單位平時沒有收入憑據,支付憑證同時又是收入憑證,在實際支付時,作一收一支記賬,例如,上述預算內直接支付,單位做賬記為:
借:經費支出
貸:財政撥款收入
如果單位會計在賬簿上漏記一筆業務的話,既不影響資金平衡,也不影響現金或銀行存款余額,所以很難被發現。因此,財政部門不僅要加強對預算單位日常支付的監督管理,還要制定出具體的管理細則,比如,財政部門分資金性質制定出《單位資金支付與結余匯總表》及《資金支付明細表》分月與單位對賬,并把國庫集中支付系統與預算單位賬務處理結合起來,加強復核與監督,落實預算單位的會計主體責任,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另外建議財政監督部門與國庫支付中心聯手加強對預算單位財務的監督,督促各預算單位及時做賬,及時與財政部門對賬。只有賬目清楚,核對準確的單位才給予其辦理第二年的支付。
(三)優化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提高財務管理信息化程度
目前國庫集中支付一體化操作系統還不太穩定,有待進一步的優化。第一,要穩定系統提高網速,第二,加快無紙化支付進度,第三,開發出與支付系統相銜接的會計核算系統,使兩者的數據能夠相互利用,相互比對,從技術上防止財務做假,阻斷腐敗的發生,讓財務監督更加徹底,更加陽光。
(四)加強對單位財務人員的培訓與業務指導
自實行國庫集中支付之后,支付中心的工作人員就不間斷的對預算單位財務人員進行業務指導與培訓,但是由于單位財務人員變動頻繁,剛接手的財務人員更是對國庫集中支付業務一竅不通,培訓工作任務繁重,為了讓各單位財務人員系統的掌握國庫集中支付業務及相關財務會計知識與財經法規,建議每年對各單位財務人員進行一次系統的業務培訓,增強業務技能,提高法律意識,防范財務風險。同時還可以對單位負責人進行國庫集中支付重要性及相關財經法規的培訓,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法律意識與大局意識。
四、結語
國庫集中支付是一顆冉冉升起的新星,一定會發出越來越耀眼的光芒,但是在它前進的過程中不時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小問題,只有不斷的總結,不斷的修正,才能讓它越走越遠。在當前階段還需要加大宣傳與推廣的力度,提高預算單位的認識與重視程度,依靠財政部門與各預算單位的共同努力讓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健康平穩的發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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