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利用數字普惠金融地級市層面數據與城市整體以及微觀中小企業專利數據進行匹配,考察中國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和推廣對技術創新的激勵效應。實證研究發現:不管是城市層面還是微觀企業層面,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及其覆蓋廣度、使用深度和數字支持服務程度均對技術創新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即便在考慮內生性問題之后依然成立,并且該激勵效應在多種穩健性檢驗下仍然顯著;異質性分析表明,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對中西部城市和傳統金融覆蓋不足的城市、民營和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具有更強的創新激勵效應,這體現了數字普惠金融的普惠性特征;進一步的機制分析表明,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能夠降低中小企業債務融資成本和緩解外部融資約束,進而促進企業的創新產出。
關鍵詞:數字普惠金融;金融服務;創新激勵;技術創新;城市;中小企業
《金融博覽》(月刊)創刊于2000年,是中國人民銀行主管、中國金融出版社主辦的金融類期刊。
一、研究背景
創新是發展的第一動力,伴隨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技術創新已成為培育企業新競爭優勢、提升綜合國力的重要引擎,是我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邁向制造強國以及尋求經濟新增長點的關鍵。然而,我國金融體系長期存在的深層次、結構性矛盾成為制約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因素。金融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不僅影響了實體經濟融資的可得性,還嚴重抑制了技術創新。微觀企業是創新活動的重要實施者,激發企業創新能夠以技術帶動質量和效益的提高。但是,研發創新活動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內源性融資往往難以滿足研發創新的資金需求,融資約束成為企業創新活動的“絆腳石”。另外,與其他投資項目相比,創新項目具有風險高、周期長、不確定性程度高等特點,導致創新融資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使得企業創新活動更容易遭受外源融資約束[1]。因此,持續穩定的資金來源對于企業創新而言尤為重要[2],這就需要完善且運行良好的金融體系來解決創新活動中的融資難題[3]。金融發展對企業創新的影響研究頗為豐富,現有文獻從宏觀、產業以及微觀企業層面證實了傳統金融發展對于企業創新的促進作用[4-8]。
然而,一系列研究表明我國金融體系發展還很不完善,傳統金融服務覆蓋面不足,金融要素價格和資源配置扭曲,企業遭受創新融資約束,導致創新投資增長減緩,抑制了企業的研發投入和創新產出[9-10]。此外,不同所有制企業在融資成本上存在顯著差異,“融資歧視”現象造成市場信號失真和金融資源錯配,導致企業研發動力不足,阻礙了企業技術創新[11-12]。因此,如何解決企業的創新融資難題,營造公平的融資制度環境,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是當前形勢下亟待研究和解決的重要問題。
在新興資本市場以及轉軌經濟的制度背景下,我國監管機構對于銀行資產的安全性、流動性進行了更嚴格的控制,由于銀行更強調穩健經營,風險容忍度相對更低,往往不愿意向具有高風險的企業創新活動提供資金支持。但是也應該看到,近年來我國金融體制改革和創新創業支持政策的積極推進為釋放企業創新活力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伴隨經濟轉型的加快,銀行業競爭性的市場結構緩解了創新活動的融資約束,有利于促進企業技術創新[13-15];另一方面,以商業信用、民間借貸為代表的非正規金融系統作為正規金融體系的有益補充,有助于緩解創新融資約束,對于促進企業研發創新具有積極作用[16-17];金融創新和金融改革也有利于提高企業研發投入,進而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18]。
除此之外,近年來政府著力推進“互聯網+”行動計劃,促進了互聯網科技與金融行業的深度融合,金融科技的運用創造了新的發展生態,數字化進程的加速顯著提高了金融機構的服務效率與服務質量。與此同時,正規金融部門供給不足和監管部門相對容忍則進一步推動了中國數字金融的快速發展[19]。已有研究表明,數字金融的發展有利于緩解中小企業融資約束[20],對于地區創業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21]。因此,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有助于以創新推動實體經濟振興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值得關注的是,為促進金融業可持續均衡發展,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助推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升級,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普惠金融發展,并已將其提升到國家戰略層面。國務院印發《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為推動普惠金融發展提供了科學指引,并鼓勵應用大數據、云計算以及移動互聯網等數字技術拓展普惠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促使普惠金融更好地為中小微企業等特殊群體提供金融服務。此外,杭州G20峰會通過了由中國推動并參與制定的《G20數字普惠金融高級原則》,為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指明了方向。
作為傳統金融體系的有力補充,新型的數字普惠金融具有“廣覆蓋、低成本、高效率”等諸多優勢,為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帶來了新的機遇,對于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由此需要研究的問題是,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和推廣能夠促進技術創新嗎?對不同地區以及不同企業的技術創新是否具有異質性影響?數字普惠金融激勵技術創新的潛在機制又是什么?本文希望能夠填補相關研究領域的空白,并為數字普惠金融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踐提供有益啟示。
本文重點考察數字普惠金融的創新激勵效應,并提供來自城市整體和微觀企業層面的經驗證據。具體而言,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第一,利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提供的數字普惠金融地級市層面數據與城市整體以及微觀中小企業專利數據進行匹配,考察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和推廣對城市和企業技術創新的影響;第二,進行異質性分析,檢驗數字普惠金融對不同地區以及不同類型企業技術創新的影響是否存在差異;第三,基于企業債務融資成本和外部融資約束雙重視角,實證檢驗數字普惠金融激勵中小企業創新的作用機制。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一)數字普惠金融對城市技術創新的影響
技術創新離不開金融的支持,然而金融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卻嚴重制約了城市創新活動的開展。以間接融資為主導的金融體系具有風險規避偏好,對風險控制較為謹慎,導致金融機構往往不愿意為高風險、高不確定性的技術創新活動提供長期的信貸支持,“信貸配給”的存在不利于區域創新績效的提升[22]。但是,中國政府一直在積極推動金融領域的改革和創新,特別是鼓勵將大數據、云計算以及移動互聯網等數字技術與傳統金融行業深度融合以催生新的金融業態,促進了數字金融這一新型金融模式的蓬勃發展[23]。研究表明,以信息技術為支撐的數字普惠金融能夠緩解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有效降低金融交易和經營的成本,拓展金融服務覆蓋范圍及觸達能力[24]。因此,作為傳統金融體系的有力補充,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為促進技術創新提供了新的機遇。具體而言,數字普惠金融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促進城市技術創新。
首先,數字普惠金融有助于彌補傳統金融服務的不足,其諸多優勢能更好地支持技術創新活動,進而促進城市創新績效的提升。傳統金融服務不足不僅體現在許多不發達地區的群體無法享受便捷的金融服務,還在于金融資源的錯配以及“融資歧視”造成的融資成本差異等難題,導致具有創新意愿的創新型企業難以得到有效的信貸支持,地區的技術創新活動受到抑制。作為一種新型金融模式,數字普惠金融將數字技術等金融科技應用到普惠金融領域,能夠補足傳統金融服務的短板。同時,數字金融具有的“成本低、速度快、覆蓋廣”等優勢能夠打破傳統金融服務的諸多限制,顯著提高金融機構的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特別是有助于解決不發達地區長期以來的金融服務不足問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原先被傳統金融體系排除在外的群體的融資難題。金融可得性和服務水平的提高激勵創新創業活動的發生,有利于促進城市技術創新水平的提升。
其次,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能夠為中小微企業提供便捷的金融支持,激發其創新活力和內在動力,促進研發投入和創新產出,進而提高城市技術創新水平。小微企業是最為活躍和最具潛力的科技創新群體,但由于諸多限制條件往往被排斥在正規金融體系之外,其技術創新活動的長期融資需求也難以得到滿足。數字普惠金融的提出旨在全方位、方便地為欠發達地區、中小微企業以及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體提供適當、有效的金融服務,其“包容性”理念和“草根”特性恰好與小微企業的創新融資需求特征相契合,為激勵小微企業技術創新提供了有效支撐。因此,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和推廣改善了創新創業環境,釋放了中小微企業等科技創新活躍群體的創新活力,有利于提升區域的創新績效。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研究假設H1: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能夠顯著促進城市的技術創新水平,尤其對中西部城市和傳統金融覆蓋不足的城市創新激勵效應更強。
(二)數字普惠金融對微觀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影響
受諸多不利因素的限制,以及中國特殊的制度背景和市場環境等深層次因素的影響,外部融資依賴度相對較高的中小企業面臨嚴重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則為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促進小微企業技術創新提供了一條切實可行的解決路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具體而言,數字普惠金融通過緩解創新融資約束、降低創新融資成本、提高創新融資效率等途徑激勵中小企業進行技術創新。
首先,數字普惠金融能夠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提高創新融資的可得性,緩解創新融資約束。數量龐大且創新活躍的中小微企業往往被排斥在正規金融服務門檻之外,形成金融服務需求的“尾部”客戶群體,難以獲得適當的、有效的金融服務。通過應用數字技術對傳統金融產品和商業模式等進行數字創新,數字普惠金融拓展了金融服務的廣度和使用深度。實踐表明,P2P網貸、小額信貸、第三方支付、眾籌融資以及新型的融資平臺等低門檻、多品種、高效率、個性化的金融服務能夠與小微企業風險性創新活動持續、高頻、小額的資金需求特征相契合,進而有效緩解了中小企業的創新融資約束。
其次,數字普惠金融具有獨特的信息收集和處理能力,能夠更好地發揮信息篩選和風險甄別功能,風險評估成本和交易成本大幅度減少,進而降低中小企業的創新融資成本。依托社交網絡、搜索引擎以及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能夠有效降低信息搜集和處理成本,改變傳統金融服務的提供方式,更好地為創新活動提供融資支持。以信貸為例,P2P網貸平臺通過互聯網、手機等就可以實現在線信用貸款,信貸服務更加便捷,服務成本明顯下降。創新融資成本的降低能幫助中小企業獲得更多資金支持,進而激發其技術創新動力。
最后,數字普惠金融有助于緩解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中小企業的創新融資效率。依托云計算、大數據以及移動互聯網等數字技術,數字普惠金融能夠建立風險控制體系、信息處理與監測系統,進而及時、快速、高效地挖掘和收集客戶的征信數據,有助于全面地了解中小企業的經營情況和信用等級,提升信貸資金的配置效率和服務質量。基于互聯網信息的客戶征信體系則可以簡化信貸審查程序,縮短信貸審核時間,進而降低資信評估、線下審核以及風險管理的成本,并有利于降低信貸不良率和提高融資有效性,使得中小企業能夠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地獲得金融服務。
據此,提出研究假設H2: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和推廣能夠緩解創新融資約束、降低債務融資成本以及提高創新融資效率,進而促進中小企業的創新產出。
此外,數字普惠金融對不同類型中小企業的創新激勵效應具有異質性。中國特殊的制度背景和金融市場環境使得政府在資源配置中仍扮演重要角色,在傳統金融市場中,實際控制人性質和政治關系背景對企業能否獲得創新融資十分關鍵。民營企業往往在創新融資過程中遭受嚴重的“所有制歧視”,傳統金融機構通常不愿意為他們服務,而由于規模有限無法提供抵押物的小型企業同樣難以滿足準入門檻條件。因此,與國有和規模較大的中小企業相比,民營和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的貸款門檻較高,信息不對稱問題更為嚴重,貸款成本和資金使用成本相對高昂,導致民營和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所遭受的融資約束程度更深。數字普惠金融發展的初衷在于提高金融服務的覆蓋率、可得性和滿意度,尤其是重點服務那些被傳統金融排斥在外的民營和小微企業的融資難題。數字普惠金融的顯著特點就是靈活便捷、體量較小,恰好與民營和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資金需求量小但頻率高的融資需求相契合,對其創新融資約束的緩解作用會更為明顯。同時,傳統金融機構服務不足會導致民營和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通過互聯網渠道尋求資金支持的愿望更為強烈,對數字金融的依賴程度也更高。因此,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和推廣更有利于促進民營和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技術創新。
綜合以上分析,提出研究假設H3: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對中小企業的創新產出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尤其對民營和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的創新激勵效應更加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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