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股權投資論文
一、新會計準則中有關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發生的變化
(一)改變了投資收益的確認方法
依據新會計準則,在進行投資收益的確認時,是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的,然后再對被投資單位所產生的利潤進行進一步的調整和確認,這種確認方法更加全面。在核算過程中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固定資產以及無形資產的攤銷和折舊;二是對減值損失金額的核算。
(二)對超額虧損的處理方法更加細致
舊的會計準則下,投資企業在被投資企業出現巨額虧損時,會將“長期股權投資”賬戶價值清零。但是并沒有將虧損額計入相關賬戶中。但是在新會計準則中針對這一問題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要求企業在出現虧損時,要先沖減長期投資股權賬戶,如果賬面價值不足,要以被投資單位長期股權賬目價值為限額確認投資損失,沖減長期應收款項目等。這樣,對于超額虧損就有了更加細致的處理方式。
二、長期股權在投資權益法的缺陷
(一)權益法核算造成企業投資資產虛增
企業在進行長期股權投資過程中,如果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被投資企業只要實現了賬面利潤,投資者就可以按照所持有的股權比例進行投資收益的確認,與此同時賬面價值也可以進行等額增加。如果被投資者在這一過程中不立即發放股利,那么這些收益或者是資產就會保留在企業的帳面上,不能立即形成可以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也不能被投資者支配。這樣,在核算過程中就大大增加了企業的投資價值,出現資產虛增的狀況。這一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企業在進行長期投資時所產生的這一增加額并不是投資企業的實際經濟資源,這些投資也不一定能夠為企業創造出經濟效益。但是企業在對外投資過程中,必然會進行股利分配,但是這些股利并不是由長期投資所產生的增加額而創造的經濟效益,只是企業在進行原始投資時所出現的風險價值和貨幣時間價值的總和。所以,這部分增加額如果不在長期投資賬戶中進行確認也不會影響股利分配。第二,在長期股權投資過程中,產生的這部分增加額不僅不受投資企業控制,也不被企業擁有。對于這部分增加額,企業只有在進行破產清算時,才能行使對這部分增加額的所有權。但是如果企業破產,企業投資成本收回可能性都極小,更何況這部分增加額。因此這部分增加額實際上并不能為企業帶來相應的收益。
因此,在企業長期股權投資過程中,如果采用權益法會出現長期投資增加額。這部分增加額有可能在某一時刻轉變為企業資產,但是在此之前,這部分增加額并不屬于企業資產。不能對這部分增加額進行確認,這就會產生企業資產虛增問題。這一問題的出現會對企業信息的使用者造成極大的誤導,使其對于企業的財務狀況過于樂觀,這對投資者是十分不利的。但是,當出現企業虧損時,可以利用權益法將這部分資產進行確認,減輕企業負擔。因此,在不同的經營環境下,權益法所產生的影響也是不同的,在使用過程中我們也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二)不符合資本保全的原則
在進行企業長期股權投資過程中必須要遵循資本保全原則,所謂的資本保全具體指的就是企業在進行投資時,只有將投入的資金或者是發生的成本保全或彌補后才能進行企業收益的確認。然后才能進行企業利潤的分配工作,這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必須要堅持的基本原則。在這一原則的要求下,企業在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時必須保證在進行企業利潤分配時,不能侵蝕到企業的資本金。根據這一原則所確認的企業受益,也必須能夠增加所有者的權益。我們都知道,在企業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總資產扣除掉總負債所產生的凈資產額就是所有者權益。但是如果在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核算過程中采取權益法,就會將投資者的收益轉化成長期投資所出現的“增加額”。這部分增加額會造成企業資產虛增。因此,這部分增加額不能真正提高企業的凈資產和所有者權益,也不是企業所獲得的收益,不能進行利潤分配。如果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錯誤的將這部分增加額納入到企業資產中,并對這部分內容進行利潤分配,就會出現超前分配現象。這對于企業的經營十分不利,違背了資本保全原則。
(三)過于強調表決權比例
依據會計準則要求,企業必須要保證20%~50%的投票表決權,只有這樣才能獲得企業的重大影響和控制能力。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大部分企業對其他企業并沒有達到50%的表決權,但是其依舊可以實行對這一企業的控制能力。這種情況下,會導致一些不具有控制能力的企業掌握企業的控制權,大大影響了企業的經營效果。
(四)造成表外融資
如果在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時采取收益法,就不需要合并被投資方的負債和資產賬戶。這樣投資方所做的資產負債表只能反映一個賬戶的資金。與此同時,資產賬戶也只能反映一個投資收益的金額。這樣就會造成表外融資問題。
(五)潛在的扭曲了企業的業績指標
除了會影響表外融資,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還會扭曲企業的業績指標,使得資產的回報率以及銷售的回報率都表現過高,而企業的負債和權益要比實際數額低。這對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會產生巨大影響。比如說可口可樂公司在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時曾經采取過權益法,這樣就會使得可口可樂公司將其擁有的40%以上的流通在外的表決權股權與權益投資在財務報表中合并,使得其負債增加了30%左右,其中企業債務與權益比也大大提高了。這就導致外界在對可口可樂公司進行評級時,出現了實際情況與模擬基礎不符的現象。因此,如果企業采用權益法來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就可以使其財務報告更加的好看,也不需要進行合并抵銷,這也就直接影響了企業業績指標的真實性。
三、具體改進措施
(一)單獨列示和限制權益法下確認的資產
如果當前的會計準則不發生變化,企業應該采取收益法來核算被投資企業具有重大影響和共同控制的長期股權。并在會計科目下設定“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并下設“已實現利潤”以及“權益法待實現利潤”兩個明細科目。通過這種方法可以有效的避免企業在投資過程中出現充分計提盈利問題,這樣就可以更好地劃分不可支配利潤與可支配利潤之間的范圍,使企業決策更加的合理。另外,在進行企業績效考核過程中,采取這一方法可以更加全面、合理的反映企業效益,防止企業出現資金短缺現象。
(二)建立數學模型,避免重復計算利潤
在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時如果采用權益法,會造成企業利潤重復計算問題。要想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建立適當的數學模型,通過建立方程式來求解,這樣才能準確的計算出企業的真實收益。避免出現利潤重復計算問題。
(三)限制權益法的適用范圍,采用成本法計算
企業在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時應該依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當的核算方法,不能只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對于那些上市公司或者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無論占有多少持股比例,都可以選擇成本法來進行計算。而對于非上市公司,則可以選擇權益法進行核算。通過這種方式,不僅可以滿足一般公司的核算要求,也可以避免股市泡沫。
四、結語
在企業進行長期股權投資過程中,核算方法的選擇直接影響企業的經營成果。傳統的核算方法嚴重影響了企業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真實性,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和投資。因此,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應該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適當的方式,不能一味的選擇權益法,這樣不僅不能為企業發展帶來幫助,還會影響企業的順利發展。因此,我們必須要認識到權益法存在的缺陷,保證企業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科學性。
本文作者:姚懿峽 單位:大連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