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的普及,數字技術的不斷發展,使得文化產業的發展逐漸趨向于數字內容產業。其中,數字娛樂業的發展更是不容小覷,各個行業之間充滿了激烈的競爭,比如:網絡游戲、網絡媒體、在線音樂等。在這個大環境下,我國的在線音樂也在不斷的發展,在發展的歷程中,受到了諸多因素的影響,本文選取了網絡終端、網民總數、演藝產業的從業人員、電子信息產品貿易等7項指標,通過運用“灰色關聯度理論”對各指標進行了關聯度分析,得出了相應的結論,并據此提出一些建議及發展途徑。
《音樂大觀》(月刊)創刊于1955年,是由山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管,山東省音樂家協會主辦的自由性、評論性、理論性的音樂文化多媒體刊物。
數字音樂的出現及發展給音樂行業帶來革新的同時,也改變了傳統的音樂產業價值鏈。在線音樂產業作為數字音樂產業的一個分支,也同樣具有無限的發展潛力。傳統的音樂產業價值鏈如圖1顯示,在線音樂主導的音樂價值鏈如圖2顯示。
通過比較,筆者列舉出在線音樂的產業價值鏈的幾個主要特征:
(1)雖然唱片公司在兩種價值鏈中都處于上游位置,但是在圖2中,唱片公司已經從主要受益者,變成與服務提供商和運營提供商共同分享價值的次要受益者。
(2)圖1中的“最終消費者”在圖2中被稱為了“用戶”,這是因為,大部分的在線音樂的聽眾不是其直接的消費者,再者,人們購買在線音樂獲得的更多的是一些無形的服務,“用戶”一詞更能體現出在線音樂的特征。
(3)圖2中,新加了“盜版音樂”這一各環節,盜版音樂的盛行來自于數字音樂的低邊際成本(邊際成本指的是,每一單位新增生產的產品或者購買的產品帶來到總成本的增量)有著很大關系。
那么,如何更好的根據在線音樂產業的價值鏈的特征,去尋求其發展途徑,是當下研究音樂產業的必要工作。雖然,我國對在線音樂產業研究的學者不在少數,但是,運用實證分析方法的文章卻很少,本文試圖將“灰色關聯分析”引入到探索我國在線音樂產業發展途徑中,利用近六年來的統計數據進行實證分析,意圖探索我國在線音樂產業的發展途徑,為更好的發展我國在線音樂產業提供一些參考依據。
一、 灰色關聯度模型及計算方法
1.灰色關聯度概述
灰色系統理論是鄧聚龍教授1982年創立的,其中廣泛應用于工業、農業和社會經濟等各個領域。灰色關聯評價方法是灰色系統理論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在對非線性、離散以及動態的數據進行量化分析和評價等領域具有獨特的優越性。它根據序列曲線幾何形狀的相似,對應關聯度越大,反之亦然。①
灰色關聯度模型的研究程序如下:②
(1)選擇反映系統要素特征的參照數列,一般記為
{X0(t)}={X01,X02,…,X0n}
作為關聯比較的比較數列為:
{X1(t),X2(t),…,Xm(t)}=X11,X12,…,X1nX21,X22,…X2nXn1,Xn2,…Xnm
上述公式中:n——比較數列的數據個數;
m——參照數列的數據個數。
(2)由于相關變量的數據的量綱及數量級不同,無法進行橫向比較。因此應將原始數據進行初值化或者均值化處理,消除量綱,使變量之間有可比性。
(3)求參考數列與個比較數列之間的差列
△i(t)=|X0(t)-Xi(t)|(1)
再從數列找出最大和最小值:max|X0(t)-Xi(t)|,min|X0(t)-Xi(t)|。
最后,再從不同比較數列最大、最小值中分別取最大、最小值:min min|X0(t)-Xi(t)|,max max|X0(t)-Xi(t)|。
(4)取分辨系數0<ρ<1,本文取ρ=0.5。
(5)求關聯系數
(6)求關聯度
通過各比較數列與參照數列的關聯系數的平均值計算出關聯度。即公式(3)中γi為曲線X0(t)對參照曲線灰色關聯度。通過對關聯系數表及關聯度矩陣(γ1,γ2,…,γn)的分析,比較各指標Xi(t)和X0(t)關聯度的大小,可以發現各因素的影響力大小關系。
二、 影響我國在線音樂產業因素的灰色關聯度分析
1.指標選取和數據
在線音樂產業的發展與數字內容產業、文化產業有著密切的聯系。在我國當前的市場環境下,影響在線音樂產業發展的主要指標有:
(1) 網絡終端。在線音樂的網絡終端數量,直接體現了在線音樂用戶的規模,他們是在線音樂市場的直接消費群體。
(2) 網民總數。我國的網民逐年遞增,總數已經居于世界第一,網民總數雖然沒有對在線音樂市場產生直接的影響,卻是在線音樂市場的潛在消費群體。
(3) 演藝產業的從業人員。在線音樂以數字音樂為內容,而數字音樂的內容提供者大部分來自于演藝產業的從業人員,所以,演藝產業的從業人員也同樣是在線音樂產業一項重要指標。
(4) 演藝產業的從業機構。演藝產業的從業機構的數量,也直接影響著在線音樂產業的市場。
(5) 電子信息產品貿易。電子信息產品貿易,包括電子信息產品進口總額和出口總額。根據波特的“鉆石模型”理論。一個產業的相關支持產業,對這個產業的產業競爭力也同樣有著重要的影響。所以,作為在線音樂的相關支持產業,電子信息產品貿易——電子信息產品的進口總額和出口總額,也被筆者列為兩項主要指標。
(6) 中國信息化基礎建設指數。在線音樂的傳播、發展均是以互聯網為媒介的,因此,我國信息化基礎建設情況作為一項基礎支持項目,也同樣體現了其重要性。
根據中國知名的網絡經濟咨詢機構—— 艾瑞市場咨詢公布的2007年至2011年我國在線音樂產值數據,設為參照數列X0。網絡終端和網民總數作為直接和潛在市場,設為影響因素X1、X2。演藝產業的從業機構以及從業人員反應了在線音樂產業的人力資源,設為影響因素X3、X4。電子信息產品進出口和信息化基礎建設作為在線音樂產業的相關支持產業,設為影響因素X5、X6、X7。見表1。
2.數據處理
根據灰色關聯度計算公式,首先對表1中筆者選取的數據做始點零化象處理,因此得到一組數據,即表2。
令各因素的絕對關聯度為Ri,則根據計算公式解得各因素的絕對關聯度分別為:R1=0.9958,R2=0.6676,R3=0.5651,R4=0.6858,R5=0.6042,R6=0.6755,R7=0.5000
接下來對表1 數據進行初值化處理,得到表3。
然后再對表3進行初值始點零化象,得到表4。
令各因素的相對關聯度為Si,則根據計算公式解得各因素的相對關聯度分別為:S1=0.8713,S2=0.7747,S3=0.7331,S4=0.9799,S5=0.8600,S6=0.9746,S7=0.6706
最后對絕對關聯度和相對關聯度做平均值處理,得到各因素最終的綜合關聯度,并對各因素綜合關聯度做降序排序得到表5。
由表5我們可以看出,與在線音樂產值相關性最大的是網絡終端的數量,其次是演藝產業的機構數量,而對在線音樂產值影響最小的是我國信息化基礎建設的水平。
三、我國在線音樂產業的發展途徑
通過對影響我國在線音樂產業發展的各個因素的灰色關聯度分析,我們發現,要想發展我國的在線音樂產業,必須進行多方面的有機統一,而首當其沖的就是在線音樂的網絡終端數量。筆者認為,要想吸引更多的網民去選擇在線獲取音樂,那么優質的音樂作品和良好的在線音樂營銷手段是必不可少的;而電子信息產品貿易也是影響在線音樂產業發展的關鍵;演繹產業的機構數量對在線音樂產業的發展同樣舉足輕重,這就需要我國政府加大對在線音樂的扶持力度。筆者將針對以上幾點,提出相應的發展途徑。
1.加強人才培養
培養專業型音樂人才,首先要從高校開始,高校除了要開辦像音樂管理、計算機作曲技術、數字音樂經濟、藝術管理等專業課程,更要提高學生們的實踐能力,我國大部分高校缺少實踐性課程的課程建設,導致很多畢業生空有理論,在與社會接軌時顯得手足無措,所以,相關高校應積極與外界相關企業、單位合作,為學生建立專門的實踐基地,在注重對學生理論培養的同時,要加強對學生的實踐能力的培養。相關企業、單位,比如唱片公司,應當加大相關資金的投入,積極挖掘相關人員的潛力。搜集國內外最新音樂訊息,包括音樂技術、設備、改革、優秀的音樂作品等并定期進行專業培訓,讓相關人員不斷的學習最新知識,與時俱進。
2.優化營銷模式
目前,我國大部分的在線音樂服務提供商均是以免費提供在線試聽與下載,通過與廣告商的合作分成來實現盈利,這種營銷手段使得在線音樂的所帶來的經濟利益大打折扣,所以,應當積極尋求使在線音樂直接產生經濟利益的方法,這一點我們可以借鑒國外一些成功的營銷模式,比如“藝術家——樂迷合作”商業模式。“藝術家——樂迷合作”商業模式正是在自由文化運動的推動下由一些音樂人和媒體公司探索出來的一種基于藝術家自由分享、樂迷自愿付費和藝術家與樂迷的互助信任的網絡音樂經營模式③。美國歌手喬納森獨立承擔自己的音樂作品的創作和發行,他創立自己的個人網站,并將自己的音樂作品上傳,形成一個在線商店,在線商店中,有三分之一的作品是免費或者以單曲1美元下載費為用戶提供,其余的作品則采用固定價和自愿捐獻等方式進行有償下載,此外,該網站同時也是樂迷和歌手互相交流的平臺,這一營銷模式,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3.完善電子信息產品貿易結構
通過上文的分析,電子信息產品貿易對發展我國在線音樂產業的重要程度顯而易見。發達國家針對我國的電子信息產品出口的相關政策,使得我國電子信息出口貿易也受到了阻力,雖然我國的電子信息產品對外出口總額不斷上升,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已占有一定的市場,但是其發展卻是不平衡的,我國電子信息產品出口的企業大多為外商獨資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4]為此,我們必須打造中國自己的品牌,學習國外先進技術,增加電子信息產品的科技含量,完善企業結構,不斷提高企業競爭力。
4.提升政府作用
政府應加大對在線音樂產業的資金投入,建立在線音樂產業園,整合在線音樂產業鏈。從法律上,應加大對盜版、侵權等行為的懲罰力度,在上文圖2中,“盜版音樂”出現在了在線音樂的產業鏈中,“盜版音樂”的出現,大大的影響了在線音樂的盈利,在線音樂無法實施下載收費的原因也大多在于此,國內猖獗的盜版市場和已經成熟的盜版產業鏈,嚴重的沖擊著正版產業鏈的形成。所以,政府應當頒布一些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制定有效的網絡侵權標準;從技術上,應當加大對反侵權技術的研發力度,尋求更有效的打擊侵權行為的技術手段。
注釋:
①鄧聚龍.灰色系統基本方法[M].武漢:華中理工大學出版社,1987.
②劉瑩.文化產業與相關產業的灰色關聯度分析[J].沈陽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2).
③劉海虹.在線音樂之“藝術家——樂迷合作”商業模式初探[J].科技與法律,2012(3).
作者單位:南京藝術學院流行音樂學院
2.數據處理
根據灰色關聯度計算公式,首先對表1中筆者選取的數據做始點零化象處理,因此得到一組數據,即表2。
令各因素的絕對關聯度為Ri,則根據計算公式解得各因素的絕對關聯度分別為:R1=0.9958,R2=0.6676,R3=0.5651,R4=0.6858,R5=0.6042,R6=0.6755,R7=0.5000
接下來對表1 數據進行初值化處理,得到表3。
然后再對表3進行初值始點零化象,得到表4。
令各因素的相對關聯度為Si,則根據計算公式解得各因素的相對關聯度分別為:S1=0.8713,S2=0.7747,S3=0.7331,S4=0.9799,S5=0.8600,S6=0.9746,S7=0.6706
最后對絕對關聯度和相對關聯度做平均值處理,得到各因素最終的綜合關聯度,并對各因素綜合關聯度做降序排序得到表5。
由表5我們可以看出,與在線音樂產值相關性最大的是網絡終端的數量,其次是演藝產業的機構數量,而對在線音樂產值影響最小的是我國信息化基礎建設的水平。
三、我國在線音樂產業的發展途徑
通過對影響我國在線音樂產業發展的各個因素的灰色關聯度分析,我們發現,要想發展我國的在線音樂產業,必須進行多方面的有機統一,而首當其沖的就是在線音樂的網絡終端數量。筆者認為,要想吸引更多的網民去選擇在線獲取音樂,那么優質的音樂作品和良好的在線音樂營銷手段是必不可少的;而電子信息產品貿易也是影響在線音樂產業發展的關鍵;演繹產業的機構數量對在線音樂產業的發展同樣舉足輕重,這就需要我國政府加大對在線音樂的扶持力度。筆者將針對以上幾點,提出相應的發展途徑。
1.加強人才培養
培養專業型音樂人才,首先要從高校開始,高校除了要開辦像音樂管理、計算機作曲技術、數字音樂經濟、藝術管理等專業課程,更要提高學生們的實踐能力,我國大部分高校缺少實踐性課程的課程建設,導致很多畢業生空有理論,在與社會接軌時顯得手足無措,所以,相關高校應積極與外界相關企業、單位合作,為學生建立專門的實踐基地,在注重對學生理論培養的同時,要加強對學生的實踐能力的培養。相關企業、單位,比如唱片公司,應當加大相關資金的投入,積極挖掘相關人員的潛力。搜集國內外最新音樂訊息,包括音樂技術、設備、改革、優秀的音樂作品等并定期進行專業培訓,讓相關人員不斷的學習最新知識,與時俱進。
2.優化營銷模式
目前,我國大部分的在線音樂服務提供商均是以免費提供在線試聽與下載,通過與廣告商的合作分成來實現盈利,這種營銷手段使得在線音樂的所帶來的經濟利益大打折扣,所以,應當積極尋求使在線音樂直接產生經濟利益的方法,這一點我們可以借鑒國外一些成功的營銷模式,比如“藝術家——樂迷合作”商業模式。“藝術家——樂迷合作”商業模式正是在自由文化運動的推動下由一些音樂人和媒體公司探索出來的一種基于藝術家自由分享、樂迷自愿付費和藝術家與樂迷的互助信任的網絡音樂經營模式③。美國歌手喬納森獨立承擔自己的音樂作品的創作和發行,他創立自己的個人網站,并將自己的音樂作品上傳,形成一個在線商店,在線商店中,有三分之一的作品是免費或者以單曲1美元下載費為用戶提供,其余的作品則采用固定價和自愿捐獻等方式進行有償下載,此外,該網站同時也是樂迷和歌手互相交流的平臺,這一營銷模式,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3.完善電子信息產品貿易結構
通過上文的分析,電子信息產品貿易對發展我國在線音樂產業的重要程度顯而易見。發達國家針對我國的電子信息產品出口的相關政策,使得我國電子信息出口貿易也受到了阻力,雖然我國的電子信息產品對外出口總額不斷上升,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已占有一定的市場,但是其發展卻是不平衡的,我國電子信息產品出口的企業大多為外商獨資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4]為此,我們必須打造中國自己的品牌,學習國外先進技術,增加電子信息產品的科技含量,完善企業結構,不斷提高企業競爭力。
4.提升政府作用
政府應加大對在線音樂產業的資金投入,建立在線音樂產業園,整合在線音樂產業鏈。從法律上,應加大對盜版、侵權等行為的懲罰力度,在上文圖2中,“盜版音樂”出現在了在線音樂的產業鏈中,“盜版音樂”的出現,大大的影響了在線音樂的盈利,在線音樂無法實施下載收費的原因也大多在于此,國內猖獗的盜版市場和已經成熟的盜版產業鏈,嚴重的沖擊著正版產業鏈的形成。所以,政府應當頒布一些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制定有效的網絡侵權標準;從技術上,應當加大對反侵權技術的研發力度,尋求更有效的打擊侵權行為的技術手段。
注釋:
①鄧聚龍.灰色系統基本方法[M].武漢:華中理工大學出版社,1987.
②劉瑩.文化產業與相關產業的灰色關聯度分析[J].沈陽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2).
③劉海虹.在線音樂之“藝術家——樂迷合作”商業模式初探[J].科技與法律,2012(3).
作者單位:南京藝術學院流行音樂學院
2.數據處理
根據灰色關聯度計算公式,首先對表1中筆者選取的數據做始點零化象處理,因此得到一組數據,即表2。
令各因素的絕對關聯度為Ri,則根據計算公式解得各因素的絕對關聯度分別為:R1=0.9958,R2=0.6676,R3=0.5651,R4=0.6858,R5=0.6042,R6=0.6755,R7=0.5000
接下來對表1 數據進行初值化處理,得到表3。
然后再對表3進行初值始點零化象,得到表4。
令各因素的相對關聯度為Si,則根據計算公式解得各因素的相對關聯度分別為:S1=0.8713,S2=0.7747,S3=0.7331,S4=0.9799,S5=0.8600,S6=0.9746,S7=0.6706
最后對絕對關聯度和相對關聯度做平均值處理,得到各因素最終的綜合關聯度,并對各因素綜合關聯度做降序排序得到表5。
由表5我們可以看出,與在線音樂產值相關性最大的是網絡終端的數量,其次是演藝產業的機構數量,而對在線音樂產值影響最小的是我國信息化基礎建設的水平。
三、我國在線音樂產業的發展途徑
通過對影響我國在線音樂產業發展的各個因素的灰色關聯度分析,我們發現,要想發展我國的在線音樂產業,必須進行多方面的有機統一,而首當其沖的就是在線音樂的網絡終端數量。筆者認為,要想吸引更多的網民去選擇在線獲取音樂,那么優質的音樂作品和良好的在線音樂營銷手段是必不可少的;而電子信息產品貿易也是影響在線音樂產業發展的關鍵;演繹產業的機構數量對在線音樂產業的發展同樣舉足輕重,這就需要我國政府加大對在線音樂的扶持力度。筆者將針對以上幾點,提出相應的發展途徑。
1.加強人才培養
培養專業型音樂人才,首先要從高校開始,高校除了要開辦像音樂管理、計算機作曲技術、數字音樂經濟、藝術管理等專業課程,更要提高學生們的實踐能力,我國大部分高校缺少實踐性課程的課程建設,導致很多畢業生空有理論,在與社會接軌時顯得手足無措,所以,相關高校應積極與外界相關企業、單位合作,為學生建立專門的實踐基地,在注重對學生理論培養的同時,要加強對學生的實踐能力的培養。相關企業、單位,比如唱片公司,應當加大相關資金的投入,積極挖掘相關人員的潛力。搜集國內外最新音樂訊息,包括音樂技術、設備、改革、優秀的音樂作品等并定期進行專業培訓,讓相關人員不斷的學習最新知識,與時俱進。
2.優化營銷模式
目前,我國大部分的在線音樂服務提供商均是以免費提供在線試聽與下載,通過與廣告商的合作分成來實現盈利,這種營銷手段使得在線音樂的所帶來的經濟利益大打折扣,所以,應當積極尋求使在線音樂直接產生經濟利益的方法,這一點我們可以借鑒國外一些成功的營銷模式,比如“藝術家——樂迷合作”商業模式。“藝術家——樂迷合作”商業模式正是在自由文化運動的推動下由一些音樂人和媒體公司探索出來的一種基于藝術家自由分享、樂迷自愿付費和藝術家與樂迷的互助信任的網絡音樂經營模式③。美國歌手喬納森獨立承擔自己的音樂作品的創作和發行,他創立自己的個人網站,并將自己的音樂作品上傳,形成一個在線商店,在線商店中,有三分之一的作品是免費或者以單曲1美元下載費為用戶提供,其余的作品則采用固定價和自愿捐獻等方式進行有償下載,此外,該網站同時也是樂迷和歌手互相交流的平臺,這一營銷模式,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3.完善電子信息產品貿易結構
通過上文的分析,電子信息產品貿易對發展我國在線音樂產業的重要程度顯而易見。發達國家針對我國的電子信息產品出口的相關政策,使得我國電子信息出口貿易也受到了阻力,雖然我國的電子信息產品對外出口總額不斷上升,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已占有一定的市場,但是其發展卻是不平衡的,我國電子信息產品出口的企業大多為外商獨資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4]為此,我們必須打造中國自己的品牌,學習國外先進技術,增加電子信息產品的科技含量,完善企業結構,不斷提高企業競爭力。
4.提升政府作用
政府應加大對在線音樂產業的資金投入,建立在線音樂產業園,整合在線音樂產業鏈。從法律上,應加大對盜版、侵權等行為的懲罰力度,在上文圖2中,“盜版音樂”出現在了在線音樂的產業鏈中,“盜版音樂”的出現,大大的影響了在線音樂的盈利,在線音樂無法實施下載收費的原因也大多在于此,國內猖獗的盜版市場和已經成熟的盜版產業鏈,嚴重的沖擊著正版產業鏈的形成。所以,政府應當頒布一些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制定有效的網絡侵權標準;從技術上,應當加大對反侵權技術的研發力度,尋求更有效的打擊侵權行為的技術手段。
注釋:
①鄧聚龍.灰色系統基本方法[M].武漢:華中理工大學出版社,1987.
②劉瑩.文化產業與相關產業的灰色關聯度分析[J].沈陽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2).
③劉海虹.在線音樂之“藝術家——樂迷合作”商業模式初探[J].科技與法律,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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