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是我國在稅務征收方面進行的一次重大改革,對我國經濟發展產生了一定影響。其中,建筑行業既可以為客戶提供產品功能同時還具備安裝產品的功能,因此具有行業的特殊性,“營改增”也會對其生產結構造成一定的變化。這種變化突出表現在對建筑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方面。因此建筑企業需要采取一定的應對措施,確保在“營改增”環境下企業的健康發展。
《稅務研究》(月刊)創刊于1985年,由中國稅務學會;中國稅務雜志社主辦。是中國稅收科學理論研究的最高學術期刊。始終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中國稅務學會關于把《稅務研究》辦成反映稅收研究最高水平的理論學術研究載體。
“營改增”之前,我國流轉稅的兩個主要稅種就是營業稅和增值稅。但對于部分企業而言,在從事生產活動中,兩類稅種存在一定的交叉現象,導致企業的稅務壓力不斷增加。隨著時間的積累,這種效應不斷擴大,增加了企業的稅收負擔。為徹底改善這種狀況,我國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營改增”。在這種環境下,對建筑企業的發展也產生了深遠影響。
一、“營改增”概述
“營改增”的本質就是將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具體而言,就是直接將企業運行過程中需要繳納的營業稅改為增值稅,降低企業稅收負擔。
通過“營改增”,可以有效降低企業重復納稅的現象,從而實現對征收管理的優化。當前,隨著“營改增”稅務制度的推行,對征收部門而言,可以降低征收次數,從而提高征收效率;對于納稅部門而言,還能降低企業的納稅負擔,從而有效激發企業自身潛能,獲取更好的發展。
二、建筑企業推行“營改增”的必要性
“營改增”前,我國推行的是兩稅并行制度,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這種納稅方式的弊端和缺陷不斷顯現出來。兩稅并行制度對市場經濟結構的優化造成影響,導致建筑企業難以滿足經濟發展的現實要求。通過“營改增”稅務制度,有效解決了營業稅與增值稅重復繳納的情況,對轉移價值問題產生了積極影響。通過“營改增”制度有效改善了企業的稅收管理,在減輕稅收壓力的同時,對于企業的經營發展也起到積極作用。
由于先前的兩稅并行制度導致建筑企業的諸多固定資產難以有效抵扣,這種情況將會為企業帶來嚴重損失。通過“營改增”將會刺激企業機械化和自動化水平的提高,從而為建筑企業謀求更多的經濟效益。“營改增”稅務制度的實施在對市場經濟進行優化的同時,還能為建筑企業的自身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三、建筑企業會計核算受到“營改增”政策的影響
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對企業資產總額核算的影響、對會計核算項目的影響、對收入核算的影響、對現金流與利潤核算的影響以及定價機制的影響。
(一)資產總額核算受到的影響
建筑企業與其他行業不同,企業內部有著大量施工設備、固定資產等,因此在進行增值稅抵扣時,將會導致企業資產總額的降低,加重企業的債務率。
(二)對會計核算項目的影響
“營改增”對建筑企業的影響還體現在會計核算項目上,由于在改革前,在計算營業稅時,只需要繳納和計提兩個環節就能完成,整個計算程序比較簡單。改革之后,企業在核算方面內容增加,種類的計算也變得更加精確。需要對簡易計征與一般計征分項核算,通過核算,正確抵扣后最終確定應納稅額。“營改增”之前企業在繳納營業稅時,需要按照固定的比率預繳納稅務,個別建筑項目需要提前墊付資金,不能根據實際情況出發,使得企業現金流受影響。在實行“營改增”制度之后,極大程度上緩解了企業現金流緊張問題,企業也可以將預留出來的現金作為企業發展的周轉資金,便于企業進一步發展。“營改增”制度的實行,有力的緩解了企業現金流的壓力,企業可以將預留出來的資金作為周轉資金,有利于企業的發展。
(三)建筑企業成本核算受到的影響
在“營改增”推行以后,建筑企業的流轉稅成本,需要根據進項稅發票和銷項稅發票進行抵消計算。這種情況本身對于企業降低稅額具有積極意義。但在實際中由于抵扣額和物料的供應需要為一般納稅人。而大部分供貨商在開具發票過程中的門檻較高,導致進項稅和銷項稅之間的差距較大。當前,大量中小型企業還存在無法提供專項發票的情況,導致建筑企業在勞務人員外出工作以及材料采購等方面的增值稅金難以抵扣。這兩種情況在很大程度上增大了建筑企業的成本。
(四)對收入核算的影響
“營改增”前,建筑企業的收入為含稅價,甲方計量的工程結算為含稅價;在實行“營改增”后,建筑企業的合同收入應剔除稅金后為實際的收入金額,收入金額無形減少,甲方計量的工程結算應區分價款與稅金。
(五)現金流與利潤核算受到的影響分析
建筑企業現金流與利潤核算受到“營改增”政策推行的影響。一般情況下,建筑企業現金流增加與減少和稅負間呈現出反比例關系,企業盈利情況直接由現金流與營業額決定。兩稅并行下建筑企業繳納營業稅時采取預繳制度,這種制度直接對現金流產生影響,也會造成企業會計核算結果失準。所謂預繳納制度,指的是項目實施過程中直接上繳部門稅額,等項目完成后方才進行統計結算,制度本身確保施工順利并保證合理的營業稅額計算。但實際運行過程中,整個繳稅受到施工進度的影響,建筑企業工程前期會繳納大量稅款,嚴重影響與制約企業現金流。“營改增”政策實施后,固定資產購買可以抵扣進項稅,進而刺激企業投資與購買固定資產的沖動,出現大規模融資,這種融資造成的利息壓力也會致使企業現金流緊張,嚴重時會對正常生產經營產生影響。“營改增”政策實施后,會對很多方面造成影響,直接影響到企業收入,需要采取有效應對措施。揚長避短,避免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
(六)定價機制受到的影響分析
“營改增”政策在建筑行業推行后,建筑企業項目報價時要充分考慮自身具體情況。在這樣的背景下,還要考慮“營改增”前后企業的利潤差額,避免稅改下對企業利潤造成不利影響。“營改增”后企業標書也發生一定變化,標書中本身就要包含增值稅方面的內容,這就是價外稅。“營改增”后就要考慮如何編制標書,目前尚沒有形成的規范。同時,新定額標準實施后施工企業重新計算預算,造成企業營業收入及成本等一定程度降低,及時調整相應的年度指標。
四、建筑企業應對“營改增”稅務改革的舉措
建筑企業由于行業自身特點,在“營改增”稅務改革形勢下,會受到一定沖擊。因此建筑企業針對改革特點應該提前做好準備,通過積極應對保證企業的競爭力。“營改增”在推行過程中實際上也是對企業財務人員的一種考驗。因此建筑企業應對“營改增”稅務改革的舉措應該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積極應對,提升企業生產效率、完善企業內部會計核算制度、調整會計核算方式,提升建筑企業內會計核算水平以及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
(一)采取措施提高企業運行質量
首先,建筑企業全面認識與重視“營改增”,嚴密分析稅務改革可能對企業造成影響,基于分析結果針對性的培訓相關部門與人員,尤其是合同簽訂部門,提前做好稅收籌劃,從而緩解建筑企業在“營改增”局勢下的壓力;其次,“營改增”政策的推行目的在于大幅度降低企業稅負、促進生產效率提升,同時給建筑企業營造一個和諧的競爭環境,充分利用抵扣優勢,及時對生產設備進行更新,加大項目上的資金投入,切實提高企業的生產規模和生產效率,同時做好相關增值稅的發票開具準備工作。
(二)結合改變優化會計核算制度
“營改增”政策實施后,建筑企業會計核算方面受到較大影響。“營改增”前會計核算項目相對簡單,核算項目數量較少。在“營改增”推行以后,這種局面發生導致會計核算的方式和內容增加,呈現出一種復雜性特點。因此建筑企業充分考慮市場發展形勢,構建完善的內部增值核算制度,為納稅與會計工作順利開展奠定基礎。建筑行業“營改增”后會計科目的設置,除營業稅改為增值稅,針對銷項稅額也簡易區分簡易計征及一般計征,以正確計算企業實際應納稅額。
(三)優化企業會計核算方式方法
“營改增”政策實施后,建筑企業內部的會計核算方式已經出現最大的變化就是內部內容分支較多,需要細化的內容較多,整個核算方式由之前的整體核算方式轉變成單向核算。增值稅的計算需要在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抵消后完成。建筑企業在面臨“營改增”稅務改革的形勢下,這就需要納稅籌劃人員充分了解“營改增”政策,基于會計制度優化會計核算的流程,進而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符合“營改增”政策的財務體系與會計核算系統。通過構建與優化建筑企業會計核算方法,大幅度提高會計核算質量與方法,為建筑企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五、結論
綜合本文論述,“營改增”政策作為我國稅務方面的重大改革,通過“營改增”完善了稅制,徹底解決了企業重復納稅現象,對于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具有重要意義。但在“營改增”形勢下,對規范建筑企業發展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建筑企業為保證自身發展及核心競爭力,需要及時轉變觀念,積極應對,提高“營改增”意識,完善會計核算制度,改善管理,提高核算水平,做到從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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