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風險社會,權力風險因其基因被激活而日漸頻密,明顯影響乃至規定著其他風險的生成和治理,其在新冠疫情中的集中呈現也深化了世人的權力認知。從疫情的最初爆發到全球大流行及其“震中”的相續變換,權力風險不僅暴露了相關官員低下的專業知識和職業道德,制約了政府和民眾的互動與國家聲譽,而且催生了逆全球化和單邊主義沖動,加劇了封閉與對抗。為了有效應對權力風險,各級官員應持續提升專業知識和職業道德,在準確把握各自領域基本規律和民意中積極擔當;各國政府應遵循權力屬性的規定,實現其與民眾的良性互動,提高國家治理效能;國際社會更應樹立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在開放和合作中優化全球治理,推動人類進步。
本文源自 江漢論壇 2020年12期《江漢論壇》(月刊)創刊于1958年,是由湖北省社會科學院主辦、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哲學社會科學綜合性學術理論月刊,系首批國家社科基金資助期刊、RCCSE中國學術期刊、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首屆湖北省出版政府獎獲獎期刊。內容側重政治學、經濟學、哲學、史學、文學,兼及法學、社會學、倫理學、教育學等。
關鍵詞:新冠疫情;權力風險;權力屬性;開放性;公共性
盡管風險社會理論具有一定的解釋功能和警示作用,但普遍的技術樂觀主義明顯制約了風險的社會感知,甚至關于社會風險的預警被認為是危言聳聽。盡管現實中普遍存在為官不易的教訓和認知,但仍缺乏將官員的職業風險與國家安全、權力文明聯系起來的相對獨立的理論研究。盡管學界早有“太多權力”和“太少權力”的擔憂①,也常有“權力風險”這樣的表述,但這一概念至今尚未實現必要的學術化。然而,上述問題皆因新冠肺炎疫情而發生改變,疫情不僅讓所有國家深受其害,而且空前凸顯了權力風險。相對于生產經營、社會交往、國家治理、國家安全等領域在疫情研究上的眾多成果,權力風險仍未受到應有關注,這明顯制約了疫情的溯源和處置,也掣肘了其他風險的治理和社會發展,因而要求學界在學科借鑒中創新視角,及時深化對該問題的研究。
一、權力風險及其在新冠疫情中的凸顯
(一)權力風險:風險社會的權力宿命
作為實踐中的不確定性,風險是長期伴隨人類并被察覺的客觀事實,是主客觀因素相結合的產物,曾長期指代自然風險,并與先驗因素聯系在一起,因而常被認為與人類的行為并無直接關聯②。但在現當代,社會發展明顯褪去了長期盛行的樂觀主義色彩,逐漸暴露出令人驚愕的不確定性,進而形成了具有人為性、頻繁性和整體性的社會風險。在此背景下,烏爾里希·貝克、安東尼·吉登斯、瑪麗·道格拉斯等人的學術建構掀起了風險研究的熱潮,進而在風險社會的實踐認知和政策供給中凸顯了社會風險。一方面,自然風險中的人為因素日益明顯。伴隨人類至今的自然風險并沒有因社會風險劇增而減少,卻因社會發展而加劇,全球氣候變暖、生態的整體性退化、人為性地質災害等風險已直觀影響了人們的日常生活,掣肘了人類的可持續發展,進而空前加劇了“自然的反人化”,即“由人的活動造成的自然發生的不利于人的變化”③。另一方面,社會風險呈愈演愈烈之勢。當下,曾經令人期待的科技進步和政策創新已引發越來越多的擔憂,核技術、基因工程、人工智能等領域的挑戰作為不爭的新型風險,已頻繁擾亂世人的生活預期。即便如此,社會風險并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欲望驅使下的人們仍然陶醉在高新科技的盛宴中,普遍淪為無意識的風險制造者。就此而言,“更多和更好的知識正在成為新風險的發源地”④,當今社會正日益成為“一個失控的世界”⑤。所以,就新冠疫情至廣至深的影響而言,即使其最終得到有效控制,世人也不應就此放棄風險意識,更應具備應對風險的能力。
隨著對社會風險的逐漸認知,其前因與后果中的權力因素日益凸顯。就其前因而言,明顯增多的社會風險逐步顯現出權力的影響,諸多領域中的權力因素顯著增加,即使曾明確反對權力置喙的市場也無法拒斥權力干預,甚至還因此獲得了更多更持續的收益,最早獲益的歐美國家在將權力干預推廣至全球時,也將社會風險擴散至全球。所以,作為“自然與傳統被終結之后的文明創造”⑥,社會風險也可被看作權力干預的副產品。就其后果而言,由于社會風險成因的復雜性、影響的廣泛性和治理的系統性,即使國家也不見得能有效應對,稍有不慎便會導致其此消彼長或持續惡化,由此引發的制度化風險更會掣肘社會發展,自然遑論資源和能力皆望塵莫及的其他力量。由此推論,其他力量即使將來持續壯大,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也只能完善而難以取代國家的主導地位,唯有國家權力的基礎性地位和全局性影響,才能穩定提升民眾的安全感和社會發展的確定性。這樣,國家權力在繼續承擔傳統責任的同時,日益陷入代人受過和職能擴張的窘境:“風險以副作用的形式落在政治而非經濟的責任范圍之內。換句話說,經濟引發了風險,卻無須負責,政治沒有風險的控制權,卻要為它負責。”⑦ 由此可見,權力是影響風險的關鍵因素,因而是風險治理的最可靠力量,但自身也因此面臨相應風險,風險社會更是成為權力風險的出場背景和演進時空。就此次疫情而言,不同抗疫策略產生了不同后果,幾乎所有國家都無法幸免,那些應對明顯失策的國家更是遭受了系統性風險,也真實凸顯了權力風險生成的基本理路。
然而,備受關注的風險研究至今仍停留在社會風險層面,缺乏更深層次且比較集中的權力追問,即“在正式的風險評估中,組織機構本身是一個風險因素這一認識幾乎從來沒有得到過認真探討”⑧。事實上,作為其他風險原因和結果的權力風險不僅已嵌入社會風險,延續其普遍性、人為性和自反性,而且因為全球化機制而具有更復雜的生成機制和更基礎的影響,以至于在風險制度化和制度化風險的相互作用下,日益成為社會風險的主要類型和關鍵因素,甚至作為現代社會的“灰犀牛”,影響國家的決策理念和世人的行為方式。相對于其他國家,當下我國國內層面權力與權利的失衡明顯掣肘了權力生態的優化,境外異己勢力也從未放棄對我國的政治圖謀,進而使權力風險的概率更大、國別化特征更明顯。為此,我國直面“政治安全”“四大挑戰”等問題,將“四大考驗”“四大危險”寫進《中國共產黨章程》,并將總體國家安全觀提升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方略,無疑是對權力風險的及時察覺和主動應對。因此,針對此次疫情暴露出的問題,對權力風險進行聚焦和預警,能夠彰顯權力研究的主體自覺和本土色彩,在政治自覺和學術建構中形成具有中國風格和現實關切的理論范疇,體現“風險社會政治學”的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同時推動權力風險治理的全民擔當。
(二)權力風險的生成機制及其在疫情中的呈現
從形而上的視角看,權力具有整合功能和協調功能。一方面,人的社會性要求權力具有化分散為集中的整合功能。個體只有通過權力從屬于共同體,才能借助集體力量減少生存挑戰,實現安全、秩序等基本需求,在不斷提升的確定性中獲得持續發展。可以說,“沒有權力,便不可能存在任何家庭、市民社會、種族、整個人類”⑨。另一方面,人的主體性要求權力具有兼顧不同個性的協調功能。僅有整合功能,共同體只能靜態存在,根本無法滿足個體加入共同體的個性需求,甚至會瓦解共同體的存續機制和實踐價值。進而言之,權力只有發揮協調功能,滿足個體的正當需求,才能與整合功能共同展現其實踐價值。總的來看,無論是在人類之初還是在當下社會,權力的雙重功能始終不可或缺:基礎性的整合功能發揮集體力量,實現基本的安全和秩序,而發展性的協調功能則持續拓展個體的發展空間,提升其成就感和幸福感,進而在雙重功能的良性互動中凸顯共同體的價值和追求,同時推動個體的全面發展,實現有限生命的社會意義。所以,作為人類發展的社會環境和重要保障,權力在產生強制與束縛的同時,也提供了保護與自由。盡管新冠疫情暴露了權力失范的嚴重后果,以國家為單元的抗疫行動仍證明了權力之于人類的不可或缺,進而說明人類的抗疫史就是權力動員和組織個體、保證個體和共同體安全的歷史。
實踐的社會性強化了個體與共同體的相互依賴,以至于個體在權力關系中獲得了更廣闊、更確定的發展空間。這樣,共同體的資源和力量通常與其規模、組織力成正比,自然也希望更多成員加入其中,并允許特定個體執掌權力,進而使得權力具有相應的開放性,以保障成員的安全感、知情權和參與權。不僅如此,個體加入共同體通常也意味其自主性的稀釋和自主權的弱化,但需求多樣化的個體仍主動加入或被動融入,并相對穩定地留居其中,顯然不只是迫于權力的強制性,更是因為權力具有公共性,能夠保障成員的自身價值和成就感。雖說權力的公共性至今仍難如人意,但也隨其持續開放而逐漸向好,進而激發了人們對更大發展空間和更高發展階段的向往,以至于公共性成為權力的核心價值和道義基礎,成為異化權力的價值遺存及其辯證回歸的永恒動力。所以,作為權力屬性的基本構成,具有價值理性的公共性能夠持續引領具有工具理性的開放性,日益增長的開放性也必然催生同向乃至同步的公共性。權力開放性與公共性的互促共進作為共同體的發展機制,實現了利益穩定性與道德完美性的統一,彰顯了權力與人類共始終的終極意義。事實上,國家職能的此消彼長也說明權力始終在追求開放性與公共性的共同提升,直至最終“完美的權力將傾向于使它的實際運用成為多余的”⑩。這樣,相對于權力功能,不斷彰顯、漸受認同的權力屬性以其現實關聯性和受關注度,構成了權力評價的核心和權力糾偏的依據,自然也能夠充任權力風險的現實標尺。
當然,權力屬性更多地表現為一種應然狀態和發展趨勢,在絕大多數時空中仍難遂人愿,以至于權力始終存在著失靈風險,即權力運行難以保證充分、同步的開放性與公共性,極易制約權力功能與共同體的效能,滯緩個體的全面發展。換言之,共時層面的多樣性和歷時層面的曲折性使權力屬性難有完滿時刻,其時常缺乏或失衡的事實構成了權力風險的天然基因,一旦置身于特定時空,該基因極易被激活成權力風險。具體而言,一方面,國家對風險的權力干預無論多寡或緩急,客觀上都存在失靈風險。就此而言,權力風險是權力演進到全球化時代的特殊表現,也是權力異化在風險社會的必然升級。另一方面,權力與權利的失衡會在主觀上催生“權力太多”或“權力太少”的風險,也極易成為境外異己勢力的可趁之機和可借之力。由此聚焦新冠疫情,其全球大流行使得幾乎所有國家皆無法幸免,也證明社會風險并非學者的向壁虛構,其中的權力風險更為典型。其間,即使在尚存諸多未知因素的情況下,民眾對各自國家的批判依然不絕于耳,遭解職乃至查處的官員也不鮮見,由此引發的政治信任危機仍在反復消解官方輿論,明顯侵蝕了抗疫的制度安排及其成效,影響了國家的自主性和國際聲譽。從武漢最初的遲緩反應、封城之初不盡理想的防控效果,到美國政黨之間的政治角力、上下級政府之間的政策齟齬和明顯激化的社會矛盾,再到更多國家耗費巨資推行“居家令”,普遍暴露出權力整合乏力、協調低效的現實。而美國在隱瞞和謊言中反復進行疫情污名化乃至推責、索賠的政治操弄,也充分證明了境外異己力量的真實存在。
二、新冠疫情中的權力風險:現實挑戰
(一)疫情中的權力風險:對官員的挑戰
權力的本質決定了其最終來源于全民,自然應由全民分享,但整合與協調功能則要求權力由少數人乃至一人執掌。當然,這種技術安排并不必然悖逆權力屬性,仍可在實施過程中體現開放性,在實施結果上實現公共性,從而對官員的專業知識和職業道德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帶來了相應的挑戰。
一方面,專業知識匱乏將會催生官員的職業風險。鑒于權力在政治生活中的基礎地位和政治在社會生活中的關鍵作用,權力風險通常產生于誘發或防控其他風險之中,因而要求官員具有與時俱進的專業知識,以便在與專家互動中把握相關政務的基本規律,在凝練民意的基礎上形成精準的政策供給,以有效應對風險。否則,既有可能因政治貶抑科學、外行排斥專業而徒勞無功或事倍功半,也有可能在洶涌民意中采取非理性舉措,付出慘重代價,因為“當巨大風險已經轉化為巨大災難時,人們不會去怨責虛無縹緲的神靈上帝,而是可能向作出風險決策的專家組織、經濟集團或政治派別傾泄其滿腔怨氣,并且有可能從政治和法律層面對其提出指控和彈劾”{11}。在新冠疫情防控中,幾乎所有國家的官員都不同程度地忽視或低估了專家的警告,以至于全球最終淪陷其中。如果美國高層多一點專業知識,或適當聽取專家的反復警告,及時采取對策,也不至于錯失良機,長期處于全球疫情的“震中”。盡管付出的代價最終會轉嫁給全民,但相關官員仍要承擔雙份風險,即社會層面的公共利益受損和職務層面的失職瀆職,以至于一些美國政客設法向各方推責諉過,對疫情進行污名化、政治化,甚至以輸出風險的方式化解其職業風險。
另一方面,職業道德缺失將會加劇官員的職業風險。從應然角度看,權力屬性必然會轉化為官員的職業規范,要求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因為其制度角色本身具有示范效應,由其主導制定的政策更會產生廣泛深遠的影響。而民眾對官員的道德期待也明顯高于專業,畢竟獲取專業知識尚可求得外部支持,而培養職業道德卻只能訴諸嚴格自律。所以,權力屬性要求官員超越一時一地的考量,始終謀求全民的長遠利益,畢竟“不謀全局者不足以謀一域,不謀萬世者不足以謀一時”。否則,也許官員能夠迎合暫時或局部的民意,但無法滿足不斷增長的社會需要,從而會在時過境遷中反復暴露其道德缺陷,連累權力功能,自身也難逃相應的職業風險,更遑論權力私利化的嚴重后果。所以,官員不應僅做道德的思考者或倡導者,更應成為道德的實踐者乃至道德英雄{12}。由此反觀當下,全球化進程尚未使利益共享,卻已使風險共擔。面對專家的反復警告,各國官員對新冠疫情的忽視、心存僥幸或別有用心也將其職業道德公之于世。從已有疫情預警的情況下武漢相關官員仍安排四萬余戶家庭共吃團年飯,到原黃岡市衛健委主任的“一問三不知”,無不折射出某些官員低下的道德素質;從英國官員以“群體免疫”策略來應對疫情,到美國高層在疫情持續蔓延時仍熱衷于黨派之爭,反復嘗試解除“居家令”,利用疫情內幕消息拋售股票,卻忽視底層民眾和中小企業的生計,甚至置弱勢群體和少數族裔的生命權于不顧,更是反映了他們重資本收益、輕民眾生命的道德缺陷和狹隘、偏執的政治私利。
(二)疫情中的權力風險:對國家的挑戰
個體加入共同體,目的是讓渡其自主權換取更多更確定的利益,由此就形成了某種權力與權利的關系。該關系一旦失衡,便會引發權力風險,即無論強勢的權力抑制權利,還是膨脹的權利沖擊權力,權力運行皆會普遍或嚴重失范。鑒于國家在權力體系中的核心地位,該關系可具體化為廣義的政府與民眾的關系,權力風險自然也可簡化為政府與民眾關系的失衡。人們關于“究竟是要一個強大到足以威脅其人民自由的政府還是一個弱小到不能維持和保護人民自由的政府”{13}的糾結,事實上就反映了政府與民眾的現實失衡。
一方面,全能或低效的政府必然窒息權力屬性。作為國家合法性基礎的政府的社會職能不僅客觀存在,而且也在持續走高的民意期待中日益凸顯。這一趨勢有政府政治自覺的成分,更是民眾持續抗爭或利益分化的結果,否則政府的政治自覺會極其有限,甚至可能會將統治階級的自私、狹隘和任性固化為政府的本性,進而排斥民眾的政治參與,掣肘權力屬性的提升。在疫情之初,如果武漢市和湖北省政府能高度重視疫情的民間輿論,并積極加以應對,自然不至于出現最初的輕慢、之后的慌亂與最終的封城。由此推論,重集體安全、輕個體自由的抗疫機制和后疫情時代的經濟復蘇重任,都將大概率催生政府的全能化,加劇其擴張和專斷的沖動,從而侵蝕權力屬性。相對于全能政府的表現,低效政府既不主動掌握情況,也不及時制定相關政策,甚至完全漠視權力屬性,在慣性中任由權力風險蔓延。如果當初美國政府多一點權力屬性的自覺和擔當,以及全球化時代應有的戰略思維和國際責任,少一點政治私利的算計、商業思維的狹隘與零和博弈的偏執,及時汲取他國抗疫教訓,充分利用其發達的科學技術和豐富的醫療資源,自然不會導致不同層級的政府各自為政、反復的政策齟齬造成的疫情失控,自然能夠避免“一場國家批準的殺戮”,也無需通過疫情污名化、政治化來推卸責任,其政府乃至國家形象更不會遭受重創。
另一方面,權利蟄伏或膨脹的民眾必然弱化權力屬性。治理良好的國家必定得益于政府與民眾的良性互動,即善待民眾的政府會因民眾的理解和配合而實現可持續的治理,理解和配合政府的民眾也能享有可預期的利益。所以,“一個好政府必須有一群它所代表的好公民。”{14} 然而,公民資格的法律確認并不意味著具備相應的公民素質,因為傳統和現實對公民素質的影響遠甚于制度安排。當下許多民眾仍敬畏權力,缺乏應有的監督意識,以至于權力偏重整合而忽視協調,權力屬性自然難有持續提升的可能。在疫情初期,作為我國疫情“震中”的湖北居然慢于浙江、廣東的應急響應,這顯然與當地民眾權利意識蟄伏、政治參與不足等因素存在關聯。與此相對應,市場機制明顯加劇了權利的迅速膨脹和對權力的輕慢,以至于必要的整合被斥為專制行為和暴力強制,真誠的協調被譏為形式主義乃至虛情假意,權力運行自然難有理想效果。從大量歐美居民違反“居家令”,到英美民眾因疫情而遷怒、焚燒5G基站,再到美國大規模的反封城示威,都足以說明權利膨脹的惡果早已從理論研究的結論變成令人瞠目的現實,其中的狹隘、反智、狂熱不僅明顯侵蝕了抗疫成效,而且還加劇了無政府主義。由此展望全球抗疫形勢,如果世人仍在放任權利,疫情拐點將會姍姍來遲,后疫情時代更會風險頻發,權力生態持續惡化、權力屬性急轉直下也將在所難免。
(三)疫情中的權力風險:對全球的挑戰
在全球化進程和國力競爭的推動下,權力風險與國際因素密切關聯,境外異己勢力更是通過精準設計、定向輸入的方式,惡化特定國家的權力生態。通常,這還不至于普遍催生閉關鎖國的過激反應,但猝不及防的新冠疫情仍引發了空前的封閉和對抗。
一方面,各國的暫時封閉加劇了逆全球化沖動。共同體規模漸趨擴大,順應了資源共享的需要,尤其當交通、通訊和網絡日益加快全球范圍的要素流動時,各國在全球化中獲得了空前發展,也提高了應對風險的能力。面對肆虐全球的疫情,基于抗疫需要的封國、封城乃至居家隔離無疑成為雖不理想卻最現實的抗疫措施,全要素的空前停滯也成為無法避免的抗疫代價。在此情境下,一些國家加快了逆全球化步伐,實施產業收縮和貿易保護主義。如,美國不僅空前干預企業投資,推行產業本土化,而且持續打壓他國企業,大規模驅逐非法移民,嚴重削弱了全球抗疫的成效,也合理解釋了全球疫情處置既遜色于以往又落后于時代的根本原因,進而說明當下的全球化被許多國家僅視為一種策略選擇,仍非常脆弱。因此,在疫情常態化的背景下,反全球化的情緒極易演變為逆全球化的行動,衍生成疫情中的另一種風險,進而在單邊主義中惡化民生和全球權力生態,麥卡錫主義、孤立主義、民粹主義等極端思潮也將死灰復燃。
另一方面,國家間對抗悖逆了合作共贏的需求。權力的本質從根本上決定了共同體的擴張傾向,也要求權力與時俱進地保持開放性與公共性,以凝聚或發揮更大力量應對各種挑戰。全球化機制真實展現了這一規定及其成就,也意味著任何逆全球化的國家都將無緣全球化的紅利,甚至惡化本國的權力生態。然而,在利弊參半的全球化進程中,此起彼伏的新冠疫情在催生物理隔離的同時,也加劇了心理疏遠乃至情感排斥,進而導致一些國家的逆全球化沖動,甚至在制造“病毒政治”、強化地緣政治中加劇對抗。在我國的抗疫過程中,一些國家的不合作表現層出不窮,其中不乏隔岸觀火、幸災樂禍、煽風點火和趁火打劫的行徑。如,美國不僅趁機在我國南海、臺灣、香港等問題上興風作浪,精心炮制長篇“反華劇本”,而且還通過政治操弄,鼓動多國玩弄索賠把戲。此外,自顧不暇的美國還多方掣肘伊朗、委內瑞拉等國抗疫,甚至要求別國抵制古巴抗疫援助,妄圖買斷他國研發的疫苗。顯然,這種企圖一旦成為氣候,必將削弱人類共同抗疫的努力,把全球拉入混亂、分裂和對抗的局面,各國都將不得不面對權力生態空前惡化的危局,甚至喪失合作共贏的信心,而操弄“病毒政治”的攪局者也必將玩火自焚,淪為全球的“政治病毒”。由此也說明,在全球抗疫乃至風險社會中,“人類之間沒有‘你輸‘我贏,只有‘我們共贏”{15}。否則,只能是共輸結局。
三、新冠疫情中的權力風險:應對策略
新冠疫情空前凸顯和加劇了權力風險,但權力風險卻無法隨著疫情的最終消除而消失,其易爆發、難治理的特點要求所有人主動擔當,及時治理權力風險,進而助力其他風險治理。
(一)疫情中的權力風險:官員的應對
權力的開放性與公共性是平衡個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要求,也是人類社會對權力日益明確的期待,因而會轉化為官員的責任和義務,要求他們積極順應社會發展趨勢,努力提升職業素養。
一方面,各級官員應當多渠道拓展專業知識。不同于傳統社會,當下任何官員都已無法憑制度角色穩定獲得職業權威,即使長期積累的行業經驗也無法保證其有效應對各種挑戰,學識顯著提升的民眾更會以相應的專業優勢持續倒逼官員增強專業儲備。尤其在風險社會,日益復雜的社會問題和持續走高的民意期待已使權力運行舉步維艱,權力喪失卻輕而易舉。即使官員的專業知識遠勝于前人,仍應在自我提升的同時努力推動權力公開,鼓勵民眾從不同角度和不同層面貢獻其智慧,幫助官員在相關問題上形成全面和科學的認知。新冠疫情的突然爆發、全球蔓延及其“震中”的相續變換,無疑是對各國官員專業素養的全方位檢視,他們是否具備或重視專業知識已經與抗疫效果形成了大致對應的關系。我國迅速采納專家建議的抗疫良效不僅證明了專業知識的重要性,而且凸顯了官員專家化和權力公開的努力空間及其對公共利益的促進作用,也意味著沿此方向的不懈努力必將有效化解權力風險,為其他風險的治理夯實基礎。
另一方面,各級官員應當努力提升其職業道德。在理論層面,權力屬性構成了權力運行的技術規范和權力文明的核心標準,自然也會上升為官員的職業倫理和道德自覺。尤其是當這一規范和標準日益獲得社會認同時,民眾對官員的角色期待會形成相應壓力,迫使后者將外在壓力轉化為嚴格自律的內在動力。在此機制作用下,體制內外的持續協作必然將官員的道德實踐置于持續規范的權力生態之中,所有官員都將面臨不自律便出局的風險。因此,面對仍在肆虐的疫情和后疫情時代的困局,任何形式的推責諉過都于事無補,不僅會事與愿違,而且會弱化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這就要求各級官員將權力屬性奉為圭臬乃至職權的首要價值,在尊重和凝聚民意中完善權力功能,并以此修正職業定位。進而言之,他們應當設法超越權力私利化的傳統、職業主義者的陳規而邁向道德英雄的境界,在依法行使職權的基礎上,遵循道德英雄的標準行使職權,切實承擔身正令行的道德示范責任,展現國家意志的合理性與真實性,以重現權力的道德光輝,消除權力風險的自身誘因,豐富風險治理的道德資源。
(二)疫情中的權力風險:國家的應對
作為風險社會的“灰犀牛”,權力風險是對社會風險的溯源和聚焦,尤其是在新冠疫情突如其來又無法快速遏制的情況下,權力風險的歷時累積和共時呈現在證明其真實存在的同時,也要求政府和民眾從中汲取教訓,共同加以應對。
一方面,政府應致力于權力風險的常態治理。在風險社會,權力風險的基因屢被激活,進而使得政府兼任著“系鈴人”和“解鈴人”的雙重角色。此次疫情就不同程度地暴露了各國政府的處置缺陷,政府甚至無意之中充當了“系鈴人”的角色,其中以美國政府整合無力、協調低效最為典型。各國何時、以何種代價戰勝疫情,也將取決于各國政府的“解鈴人”角色。當疫情在湖北蔓延時,我國最高決策層親自指揮和部署抗疫的人民戰爭,各部委火線馳援,其他省區市全力支援,社會各界積極配合,不僅真實展現出權力強力整合和精準協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而且明顯激發了民眾維護權力屬性的信念和信心。盡管我國的抗疫經歷遠非完美,但在對突發疫情存有太多未知、日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的情況下,顯然必須以科學為依據,大規模限制人員流動,全力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和基本民生需要,并以此投放抗疫資源,由此迅速取得的成效及多國效仿也證實了我國抗疫舉措的科學性與合理性,同時凸顯了政府在抗疫中的主導地位和主體責任。由此推論,我國抗疫成績凸顯的優勢以及經濟的快速恢復無疑為風險社會中的要素流動提供了無法復制的“避風港”,由此提升的基礎民生、政治信任、綜合國力和國際聲譽不僅能有效抵御各種異己圖謀,而且能為權力與權利的良性互動提供極具韌性的保障,進而為其他風險治理乃至國家治理現代化夯實基礎。
另一方面,民眾應積極投身權力風險治理。權力屬性體現了共同體的價值以及個體加入其中的理性依據,也明確了個體相對于共同體的終極地位及其對權力風險的影響。換言之,權力風險不只是官員的職業風險或其他人的利益變數,置身其中的所有人都無法獨善其身,自然應有所擔當。在新冠疫情初期,我國各地的限制措施也曾引發不解,但經過引導,廣大民眾很快予以理解和支持,以個性化、精準化的自治行為投身于群防群治,涌現出大量樂于奉獻、敢于犧牲的先進典型,顯現出全民政治意識覺醒和公民素質成長的速度,也彰顯了主體潛能和權力屬性發展的空間。對照美國民眾的大規模反封城示威及其嚴重后果,我國民眾的現實表現凸顯了風險社會公民素質的基本規定和社會自治的獨特資源,因為“個體對政治共同體繁榮的責任優先于個體性權利”{16} 既是權力的本質規定,也是人的社會性的現實要求。尤其是在風險頻仍的當下,如果民眾只強調自身需求,忽視或無視社會利益,不僅無法形成社會共識以及基于其上的合力,而且必然削弱政府在風險治理中的政治自覺,由此形成的權力風險在危及官員職業生涯的同時必將反噬社會公共利益。美國反封城示威者雖有理由擔心政府借機強化權力、侵犯權利,卻也忽視了平衡權力與權利的永恒價值,遺忘了社會性對人的規定與集體的智慧和力量,對疫情加劇更是難辭其咎。因此,在風險社會中,民眾不僅應摒棄政治冷漠的傳統,而且應在政治覺醒中超越私利最大化的沖動,進而將功利性參與發展為道義性參與,用其道義擔當提升公共利益,即“獻身于公眾利益而不是追求個人利益”{17}。
(三)疫情中的權力風險:全球的應對
雖然目前全球化進程明顯受阻于新冠疫情,但也不會發生徹底逆轉,個別國家的逆勢而動終將在損失慘重之后重回正軌。而從權力屬性的視角看,全球化進程也印證了權力文明的生長機制和路徑,權力風險則體現了對全球化趨勢不同程度、不同層面的背離,因而權力風險的全球應對要求各國在揚長避短中推動全球化進程。
一方面,各國應主動順應全球化進程。新冠疫情造成的損失和傷痛難免會催生“有效的全球化”乃至逆全球化的沖動。然而,少數人有此情緒尚可理解,在此基礎上的國家行為則屬極端偏激,因為全球化之前流行性疫病造成的損失并不遜于新冠疫情,病亡人數和病亡率更是高到駭人。因此,逆全球化并不能保證人類免遭全球性疫病,或減少損失。同樣,新冠疫情并不是全球化的過錯,相反,全球化能夠在完善的產業鏈中提供更經濟的替代路徑,實現經濟和生活的快速恢復,并在國際合作中及時找出疫病的原因和傳播途徑,在精準施策中減少損失,同時高效創造財富,提高全球的防疫能力和治療水平。所以,堅定推動全球化進程既是抗擊疫情、抵御風險的根本之策,也是新冠疫情給我們的重要啟示。后疫情時代自然應推動更高水平的開放和更均衡的要素流動,促進更公平的全球化。由此推論,面對疫情重塑中的世界格局,那些堅定擁抱全球化的國家必將在壯大綜合國力中有效抵御輸入型風險,從容應對內生型風險,在正和博弈中贏得基于自我完善的競爭優勢,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必將在各國共贏中得以實現。“沒有哪一次巨大的歷史災難不是以歷史的進步為補償的。”{18} 因此,疫情之下各國需要深刻反思和亡羊補牢,而非因噎廢食,實施產業收縮。要將全球化視為戰略前提,而非策略選擇,唯此才能在更高水平的全球化中掌握主動,在權力風險的系統治理中實現發展的確定性。
另一方面,各國應努力加強合作。從特定視角看,權力機制也是一種合作機制,因為個體只有與他人進行合作,才能在集體中獲得更多更確定的利益,這一機制催生的全球合作也在空前造福人類。而在風險社會,尤其在疫情肆虐的當下,空前重要和緊迫的國際合作更是要求各國在隔離不隔絕的狀態下,利用多邊主義機制共同應對疫情和其他風險,因為“世界是個地球村,一人不安全就是所有人不安全”{19}。為此,我國始終本著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念和守望相助、團結合作的精神,主動與國際社會分享抗疫經驗,以多種形式援助那些愿意合作的國家,并積極承擔國際義務,推動更高質量的全球抗疫合作。而美國的表現則從反面凸顯了風險社會中國際合作的基礎地位和保障作用。“人類是一個命運共同體,唯有團結協作才能應對各種全球性風險挑戰。”{20} 無論是仍在進行的全球抗疫和今后的其他風險治理,還是后疫情時代和后美國世界,都要求各國牢固樹立合作理念,將其奉為風險社會的第一價值觀。因為,唯有合作才能摒棄零和博弈的傳統思維,重塑國家間嚴重缺失的戰略互信,使得所有國家都能夠在“環球同此涼熱”中強化共贏信心,在減少內耗中降低各自的權力風險,進而共謀全球治理方案,以更多的智慧與合力推動人類的穩定發展。
注釋:
① [德]尼可拉斯·盧曼:《權力》,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91頁。
②⑤ [英]安東尼·吉登斯:《失控的世界——全球化如何重塑我們的生活》,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4、3頁。
③ 莊友剛:《跨越風險社會——風險社會的歷史唯物主義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96頁。
④ [英]芭芭拉·亞當、烏爾里希·貝克、約斯特·房·龍:《風險社會及其超越:社會理論的關鍵議題》,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329頁。
⑥ [德]烏爾里希·貝克、約翰內斯·威爾姆斯:《自由與資本主義——與著名社會學家烏爾里希·貝克對話》,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19頁。
⑦ [德]烏爾里希·貝克:《風險社會:新的現代性之路》,譯林出版社2018年版,第291頁。
⑧ [英]尼克·皮金、[美]羅杰·E·卡斯帕森、[美]保羅·斯洛維奇:《風險的社會放大》,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10年版,第302頁。
⑨ [古羅馬]西塞羅:《論共和國 論法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55頁。
⑩ M. Foucault, Discipline and Punish: The Birth of the Prison,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78, p.201.
{11} [德]烏爾里希·貝克:《從工業社會到風險社會——關于人類生存、社會結構和生態啟蒙等問題的思考》,《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03年第3期。
{12}{14} [美]喬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174、40頁。
{13} [美]柯特勒:《美國八大冤假錯案》,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中譯本序。
{15} 鐘聲:《全球戰疫沒有輸贏只有共贏》,《人民日報》2020年5月19日。
{16} [英]安德魯·多布森:《傳統公民權的“生態挑戰”——從政治生態學看公民權理論》,《文史哲》2007年第1期。
{17} [美]埃爾斯特、[挪]斯萊格斯塔德:《憲政與民主——理性與社會變遷研究》,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7年版,第375頁。
{18}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64頁。
{19} 鐘聲:《污名化是危險的“政治病毒”》,《人民日報》2020年5月1日。
{20} 習近平:《團結合作是國際社會戰勝疫情最有力武器》,《求是》2020年第8期。
論文指導 >
SCI期刊推薦 >
論文常見問題 >
SCI常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