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領土疆域是現代國家存在和發展的客觀地理空間實體,對國家的長治久安和繁榮穩定具有根本現實意義。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演進歷程中,人類社會共同體在有著固定地理邊界的領土上建立了現代國家,然而隨著人類探索世界的范圍因認知能力、科學技術及經濟全球化等變化而擴展,國家地理疆域的形態也由此發生了深刻變化。現代國家的地理疆域已經從領土、近海和近空傳統地理空間,向深海、遠洋、太空、極地和信息等現代地理空間延展。總的來看,現代國家疆域的形態特征的變化主要表現為,由二維空間向多維空間的變化,從確定性空間向不確定空間延展,從地理空間邁向向利益空間發展,從主權空間向戰略空間擴展。在現代國家的地理疆域已經發生變化的前提下,中國在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中提出了以和平、主權、普惠、共治為治理原則來治理國際關系新疆域,這不僅為治理國際關系新疆域貢獻了中國智慧,也有效推動了中國疆域治理邁向更高臺階。
陳宇, 世界地理研究 發表時間:2021-09-24
關鍵詞:傳統疆域;新疆域;全球公域;人類命運共同體;全球治理
0 引言
隨著科學人類認知能力的增長、技術革命的發展、經濟全球化的進程等發生革命性變化,人類社會在自然地理空間的探索、發掘及運用上得實現革命性發展,人類社會已經具備了“可上九天攬月,可下五洋捉鱉”的能力。由于人類對地理空間探索開拓能力的革命性變化,也帶動了國家地理空間范圍發生了潛移默化的轉型,現代國家逐漸開始重視并開發傳統國家疆域以外的國際關系“新疆域”。正是由于對深海、極地、太空、網絡等國際關系新疆域的探索、維護和開發已經變成了國家戰略,現代國家的疆域已不局限于傳統意義上的有著明確地理邊界的領土疆域,國家疆域的內涵和外延都正在經歷著深刻變革。這帶動國家疆域從傳統走向現代、從有形走向無形、從單維度走向多維度,并且賦予了現代國家疆域新的內涵、形態和特點[1]。
因此,在國家疆域形態發生現代性變化的背景下,現代國家需要適時調整和更新疆域觀、疆域思維理念和疆域治理理念,新的疆域概念供給對實現國家治理和治理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意義[2]。基于對國家疆域已經發生潛移默化變化的認知,中國已經在國家參與全球治理的頂層戰略設計中主動謀劃、參與和構建國際關系“新疆域”的治理,并且在維護國家領土疆域的基礎上依據國家“利益疆域”的所在進行了“戰略疆域”的謀劃布局。與此同時,中國在參與全球治理的過程中積極提倡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這為中國參與國際關系“新疆域” 治理提供了價值指南、合作路徑及制度支撐,更為國際社會治理國際關系“新疆域”提供了中國智慧。
1 國際政治中的公共疆域與人類共有物權合作
1.1 全球公域的定義及組成部分
全球公域被定義為在地球上除由民族國家統轄治理國家疆域范圍之外的地域,它屬于全人類的共同遺產,同時也為所有國家可以進入的地域,事關人類共同體的前途和命運[3]。也有學者認為全球公域是指那些是不受主權國家管轄的地理空間和自然資源,來自國際社會的其他國家也可以共享該地理空間和自然資源的管轄權[4]。數百年來,這些法律權利不受約束的無主權地理空間和自然資源完全遵守著“先到先得”的不成文規矩,致使許多全球公域都在擴張主義時代遭到殖民國家的占有和掠奪。在現代國際法律體系建構完成后,全球公域雖然已經不能再為主權國家占有,但它們依然是現代主權國家為資源、空間等目標爭相競爭的潛在領域。
由于研究的視角和維度不同,對全球公域范圍的定義也不盡然相同。國際法普遍確認的全球公域包含四個方面,分別是:國際公海、外太空、大氣層、南極洲。聯合國則以全球治理來界定全球公域,認為全球公域是全球治理中的特定組成部分,特別之處是“屬于國家管轄范圍之外,所有國家都可以進入”的地理空間,因此沒有任何國家可以行使主權或治權的地理領域和自然資源便是全球公域。僅就地理空間意義上的全球公域而言,全球公域應包括深海、北極極地、月球及其他天體所形成的地理空間。倘若更廣義地來看,全球公域的內容還應包括海洋生物保護、臭氧層保護、酸雨、氣候變暖、冰川等[5],甚至是某些全球自然資產如氣候系統、空氣和陽光等都可以被視為全球公域。除此之外,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直接促使了人類社會生產、認知及探索能力發生革命性變化,因此互聯網也成為了現代國家除物理地理疆域之外的“第五疆域”[6]。由于大部分的發展中國家并無能力去開發和探索全球公域,因此有的發展中國家倡議將超出國家主權離地疆域范圍的人類自然資源和共同財富部分都納入到全球公域的范圍,而不是由那些具有探索開發能力的國家獨占。
1.2 全球公域與“人類共有物權”
在西方的思想話語體系之中,公共領域(Commons)被視為是共同占有和共同開發的財產或資源,因此沒有任何的個人、組織或者國家可以對這些屬于人類共同體的地域空間和自然資源進行獨占[7]。它屬于所有人也要造福于所有人,需要所有人共同對其擔負治理責任。埃流斯·馬爾西安(Aelius Marcianus)在《法學階梯》第 3 卷中就對人類共有物進行了闡述: “根據自然法,空氣、流水、海洋及由此而來的海濱屬于一切人所共有”[8]。傳統“羅馬法”中也規定:“一是共有物,全人類共同有之物,如空氣、水流等”[9]。格勞秀斯指出海洋、空氣都不能便變成私有財產,他認為:“海洋如此之廣闊以至于其足以供所有國家的利用,而不會導致國家間在行使捕魚權、航行權及利用海洋所帶來的便利上的相互影響和損害。同樣是,空氣也可以說成是共有財產,任何人都是無法單獨使用或者享用空氣的,除非人們能夠同時利用空氣流經或者滯留于其上的土地”[9]。
很顯然,格勞秀斯的“人類共有物權”給予了解釋全球公域非常具有啟發的指南,那就是全球公域的性質至少應該包含以下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那些無法被占領或者從未被占領的東西不可能成為某一方的私有財產;另一方面是那些由自然構成的“人類共有物”即使在現今為某人服務那也是為了所有人的共同目的而服務,任何國家和個人都不能對共有物進行獨占,它的開發必須是基于人類社會的共同命運和福祉。
1.3 全球公域與國際合作
國際社會在全球公域的治理合作中建立了許多全球治理框架、機制和共識,在海洋及深海、外層空間、南北極、大氣空間合作等領域,都體現著國際合作和全球治理的基本理念和精神。
海洋合作方面。國際社會在海洋空間和深海資源的合作較為突出,有力表明了作為“地理空間”的公海和“自然資源”的深海資源對于“人類共有物權”的清晰界定和合作愿望。《國際海洋法公約》的序言就明確寫明:國家管轄范圍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區域及其底土以及該區域的資源為人類的共同繼承財產,其勘探與開發應為全人類的利益而進行[11]。
太空合作方面。聯合國在 1966年通過的《外層空間條約》中規定:“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應為人類共同體謀福利和利益,不論其經濟和科學發展程度如何”“各國都不得通過主權要求、使用和占領或者以其他方法將包括月球與其他天體在內的外層空間據為己有”[12]。大氣空間與南北極及外層空間的全球公域有所不同,大氣空間有部分得到國家的領土和領海主權管轄的限制。大氣空間作為由流動的空氣組成,空氣污染、煙霧污染、臭氧層空洞、氣候變化等實際都使得大氣空間成為超越現代民族國家疆域的全球公域,而且大氣空間還具有與其他固定性特征不同的跨國界流動的特殊性。
極地合作方面。南極和北極具有重要的政治、經濟、科學、戰略等意義,特別是其豐富自然資源和戰略位置,各國都希望在此博得戰略競爭優勢。1961年生效的《南極條約》中明確規定:南極的探索和利用“承認為了全人類的利益,南極應永遠專為和平目的而使用,不應成為國際紛爭的場所和對象”“在南極科學調查自由的基礎上繼續和發展國際合作,符合科學和全人類進步的利益”,同時“締約任何一方放棄在南極原來所主張的領土主權權利或領土的要求”[13]。相較于南極比較成熟的全球合作框架,北極的國際公共領域的合作缺乏專門的國際制度,僅有例如“北極熊保護協定”和軟法律文書,而北極周邊的大部分和許多域外國家都制定了本國的北極發展戰略,各國無不采取措施來爭奪作為全球公域的北極地區。
此外,處于在國家主權范圍內的濕地、堡礁、森林和河流等重要地區也理應屬于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共有自然遺產[14]。這些地區的任何變動都會牽涉到全人類社會的共同福祉,它們也完全符合“人類共有物權”的原則,但是這些在國家地理范圍內的地區國家主權和國家主權疆域,就人類社會共同的利益、福祉和目標進行國際合作存在較多困難。
1.4 全球公域與更公平的全球治理
人類發展的歷史就是圍繞著生存資源、生存空間進行博弈競爭的歷史,上演著“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演化邏輯。當人類的政治體組織形式演化到現代國家之后,繼續在全球有限的生存空間和生存資源進行競爭[15]。現代國家建立后,這種崇尚征服和擴張的勢頭依然未減,西方大國更是以先占、占有和失效的方式取得對所謂“無主地”的所有權[16],從而侵害了屬于人類共有的全球公域空間。尤其在殖民地時期,西方國家在全球范圍內建立了殖民地,將有限的生存空間和自然資源納入到自己的統轄權力范圍之內,有的國家直接建成了統治全球的資本主義帝國。即便是主權規范已經普遍建立的時代,全球公域的國際公海、大氣層、南極洲等范疇,似乎都存在著西方國家的霸權、殖民及強制的影子,西方國家以自身的意愿、話語和權力壟斷了全球公域的治理。在中國、印度及俄羅斯等國家為代表的新興力量不斷崛起之后,表達了更為強烈的參與全球治理的愿望,提出建構更為公平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的建議,希望公正、合理、共贏、合作的理念共同治理好全球公域,使全球公域的開發利用真正造福于更廣泛的人類社會。
2 王朝國家時代的傳統國家疆域觀
在現代國家出現之前的歐洲,最早呈現的普遍國家形態是城邦國家,城邦國家有著“領地”而沒有明確國家間邊界的“疆域”,城邦國家的“疆域”隨著國家實力的大小而增減變化。在城邦國家衰落之后,王朝國家也沒有建立起具有明確地理邊界的疆域,擁有龐大地理面積的王朝國家也僅有“邊陲”而無“邊界”,而且國家疆域的性質也取決于離權力中心的遠近。在人類社會進入到現代國家時代之后,國家的主權規范不斷明確,現代國家對邊界之內的領土有著高度壟斷的政治權力,領土疆域才具有了絕對排他性的意義,國家疆域開始有了非常明確的地理空間范圍。從本質上看,王朝國家時代的領土疆域是文化性的地理空間,而民族國家時代的領土疆域則是政治性的地理空間。
2.1 “天下主義”與中國傳統的疆域觀
中國的國家疆域在歷經數千年的不斷分化組合,最終在王朝國家末期奠定了國家疆域的基本范圍[16]。在此過程中,國家疆域治理觀自國家疆域形成之始便不斷變化,國家疆域觀也直接指導了王朝國家的疆域治理。中國的傳統疆域概念中,“四海”“九服”“天下主義”“天下秩序”是國家疆域概念的內核。這種傳統國家的國家疆域觀并不具備現代國家時期的地理思維,更多的是地理分布、權力遠近及文化親疏來界定國家地理疆域。在王朝國家對疆域的治理中,自秦漢時期到明清時期的王朝也根據中心和外圍的國家疆域思想來治理疆域,采取武力征服、和親拉攏、羈縻統治及改土歸流等政策來鞏固處于權力中心外圍的國家疆域,這種“族際主義”的疆域治理模式是王朝國家時期進行疆域治理的核心模式,這一模式直到近代才發生改變。近代以來,中國遭遇西方列強的全球殖民擴張沖擊,殖民者利用武裝力量、商品貿易及思想入侵等方式逐步蠶食中國邊疆地區,使得王朝時代的國家疆域遭受了嚴重危機,國家疆域的“族際主義”模式已經無法控制處于嚴重危機中的邊疆地區,因此國家疆域觀在接受了來自西方國家的地理學知識、主權觀念、現代國家觀念、國際法觀念之后逐漸發生變化,中華現代國家在國家治理中采取了以民族區域自治為核心的“區域主義”治理方式,促進國家邊疆地區治理實現了根本性的轉變[17]。
2.2 “內外觀”與中國傳統的疆域觀
在王朝國家的時代,傳統國家疆域的核心認知集中在以下方面:“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所代表的“五方之民”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所代表的“天下觀”;“九夷、八狄、七戎、六蠻,謂之四海”所代表的“四海觀”;“職方氏掌天下之圖,以掌天下之地……乃辨九服之邦國,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所代表的“五服觀”;自秦漢所形成的“內諸夏而外夷狄”“守中治邊”“守在四夷”“夷不亂華”等疆域理念的核心。這些基本概念形成了傳統國家疆域觀念,而且這些王朝國家時期的疆域觀念直接貫穿了王朝國家的整個時期。在王朝時期的以“內外觀”為核心的疆域認知不僅影響到了國家疆域治理,而且還直接影響著王朝治理多民族地區的社會、經濟及外交等多方面,是王朝國家治理中的核心組成部分。
2.3 “重陸輕海”與中國傳統的疆域觀
重陸地輕海洋是中國的傳統疆域觀念[18]。中國在王朝國家時期對海洋的重視較為薄弱,并且始終將陸地視為國家疆域的重要治理方向。傳統中國的海洋探索始于秦漢,秦漢時期不僅開辟了陸上絲綢之路,同時也試圖探索海上的絲綢之路。經過魏晉時期的積淀,中原王朝在唐元時期進入了官民航海的繁榮時期,高超的造船技術推動航海水平達到世界領先,而海洋探索在明清兩代走向廢弛。縱然南宋開始興起的海上絲綢之路促進了南宋的繁榮,明朝永樂年間鄭和艦隊曾遠航非洲,事實上作為超大海陸復合型大國的中國傳統疆域觀念中幾乎沒有海洋疆域觀念。中國的傳統國家疆域觀念始終受到陸地疆域的重心所引導,即便在航海技術遠遠超過西方國家的時期也沒有形成對更大范圍的國家海洋疆域探索。中國在王朝時期堅持的國家疆域觀是以“天下主義”為核心的疆域理念,這種國家疆域觀與西方的霸權地理思維有著本質區別。
3 國家疆域觀從傳統到現代的轉型
現代國家的疆域觀始終以實體疆域、陸地疆域、疆域安全作為國家疆域觀的起點,并且也以維護國家領土疆域完整為核心目標。然而,隨著現代國家綜合國力、認知能力、全球化進程和科學技術革命的發展,國家疆域日益顯現出溢出性、模糊性及不確定性等特征,國家疆域也經歷著由傳統到現代的轉型。因此,現代國家治理需要轉變傳統國家疆域觀,以多維度的邊疆治理理念來促進疆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19]。
3.1 從地理政治空間到利益政治空間的轉型
冷戰結束后,民族國家在全球范圍內出現了擴展浪潮,民族國家成為了世界政治格局中最為核心的行為體,而且國際政治格局也顯現為以民族國家為單位的競爭狀態。與此同時,經濟全球化進程快速推進,有效推動了各種生產要素打破民族國家間的地理邊界實現在全球范圍內的優化配置,這使得民族國家間從在地理邊界范圍內自給自足狀態朝著高度相互依賴的狀態轉變。在全球化的發展過程中,民族國家間的國內利益和國外利益緊密相連,而且各個國家間的利益處于相互交織重疊的狀態。因此,民族國家的利益在全球化時代已經從領土疆域之內溢出到領土疆域之外,并且在領土疆域之外呈現了非地域性、非主權性和非方向性的發散狀態。同時,在民族國家參與全球化的進程中,國家利益更是充滿輻射性、延展性和滲透性,民族國家間的利益不可避免地出現了重合疊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民族國家的疆域實際上在全球化時代已經由政治地理空間向利益政治空間變革,這需要民族國家不僅要在國家治理中維護領土疆域內國家利益,也需要在參與全球治理的過程中維護領土疆域外的國家利益。因此,利益疆域的概念開始成為國家疆域的組成部分[20]。
國家疆域從地理政治空間向利益政治空間的變革,歸根結底還是歷史時空的變化所致,同時其內涵也受歷史時空的限制[21]。在現代國家的利益疆域內涵中,由于國家利益的范圍遠遠超出國家的地理領土疆域,甚至出現沒有和領土疆域有關聯的情況,其最大的特點便是彈性化、非常態和非地域性等特征[22]。除此之外,現代國家的利益疆域越來越不受國家最高主權的的控制,本國和別國的利益疆域相互重疊共同分享,各國也在追求自己的利益疆域中主動讓渡和分享自身利益疆域[23]。同時,國家的利益疆域不僅僅局限于經濟利益,國家的利益還包括政治利益、主權利益、安全利益和發展利益,現代國家的實際利益及發展利益等共同變成現代國家需要維護的“利益疆域”[20]。
3.2 從主權政治空間到國家戰略空間的轉型
在民族國家時代,國家對本國領土邊界范圍內的地理疆域有著絕對主權,然而全球化時代的民族國家疆域呈現出非地域性、非邊界性和無形態性等特征。當民族國家的利益溢出地理邊界的限制而擴散到地理疆域之外,民族國家必須從軍事、政治、經濟及外交等層面設立機制來維護國家利益,力圖采取國家戰略的方式牢固地維護好國家“利益疆域”,而且“利益疆域”也逐漸成為現代國家進行戰略設想的重要基礎。現代國家圍繞著“利益疆域”進行的維護實際上也是在構建“戰略疆域”,因此,也有學者將“戰略疆域”稱為“利益疆域”的代名詞。如果說利益疆域是在更寬泛的層次上標明現代國家的利益范圍,那么“戰略疆域”就是對現代國家“利益疆域”進行維護的長遠政策措施[24]。所謂“戰略疆域”是指國家實力和影響力所能達到的、可控制的地理與空間區域,它是國家實力、戰略意志以及國家戰略能力的投射范圍,也是國家利益的延伸區域,更是衡量現代國家國際影響力的重要尺度[25-26]。“戰略疆域”的基礎是以國家地理疆域為基礎,也就包含著作為國家領土疆域的組成部分的陸地疆域、海洋疆域和空天疆域,而深海、極地、網絡和外太空等在國家家主權管轄范圍之外的空間及其資源也屬于國家的“戰略疆域”。
當然,能夠構筑“戰略疆域”的國家往往是全球性的大國,只有這些國家才有維護及開拓戰略疆域的愿望及能力,由于各國的綜合國力、技術手段、戰略文化和競爭愿望存在差別,全球性大國構筑“戰略疆域”的策略也有所不同。通常而言,那些全球性大國,會在本國領土疆域的基礎上戰略性地建立起維護“戰略疆域”的遠程投送能力,進而在“戰略疆域”受到威脅的時候可以綜合利用軍事、政治、經濟及外交手段來維護國家海外利益。由于“戰略疆域”往往具有全球性、間接性、前瞻性及預期性等特征,所以“戰略疆域”通常會被納入到國家頂層設計中。例如中國在參與全球數字治理的過程中,便明確以“安全戰略”來闡明中國在全球網絡空間治理上的基本立場,并且采取長期規劃來實施網絡安全上治理上的戰略設想[20]。
3.3 從具體地理空間向共有政治空間轉型
全球化的推進導致現代國家的利益溢出地理邊界外,導致現代國家所擁有的“利益疆域”并不與明確的地理邊界范圍內的領土疆域相重合,而且各現代國家間的“利益疆域”也存在著相互重合[27]。因此,有的學者便將全球化對民族國家的沖擊稱為“去領土政治時代”“后民族國家時代”或“去民族國家時代”,這主要表現為民族國家的國內政治遭遇到國際治理機制影響逐漸增強。從本質上,全球化進程對民族國家的沖擊最根本的還是全球化對民族國家主權的沖擊,使得民族國家傳統政治機制遭到了削弱,民族國家獨立壟斷領土疆域內的主權變得越發困難。在民族國家間高度相互依賴的全球化時代,民族國家通過參與全球化而納入到由全球化編織的網格之中,這需要民族國家將在明確地理邊界范圍內具有至高無上的絕對主權讓渡給國際社會,并允許國際社會在擁有絕對主權的民族國家疆域中擁有部分自主權。相應地,在民族國家讓渡部分具有絕對性的國家主權給國際社會之后,民族國家在參與國際社會治理的過程中也獲得部分由其他國家賦予的權力,所以現代國家的疆域范圍就在現代國家與全球化進程的雙向互動中得到重新定義。
在王朝國家時代,各國間的交流、交往及融合的寬度及密度都較低,國家間很少采取合作治理的方式治理共同面臨的公共問題,也就不存在著國家主權及利益相互重疊的狀況。在全球化時代,全球公共問題成為各國間共同面臨的公共問題,譬如氣候變暖、公共衛生、恐怖主義、海洋污染、跨國犯罪、藥物濫用及武器擴散等,這需要所有國家摒棄傳統國家時代相互競爭的姿態轉而采取合作共贏的原則進行合作治理。針對各國間所面臨的全球公共問題,各國間也建立了許多國際合作機制。因此,現代國家需要在各自獨立的領土疆域內進行國家治理外,還需要在領土疆域外的國際社會參與全球改革問題治理,這就形成了現代國家間實際存在的共有政治空間。
圍繞著全球治理的公共問題,國際社會已經建立了許多全球治理機制,然而現代國家仍然是全球治理中發揮核心作用的行為體,以民族國家為單位的政治行為體構成了全球治理的行動主體、治理機制及治理對象,缺乏民族國家支撐的全球治理并不能夠存續。盡管現代國家在參與全球治理中存在著部分共有政治空間,但是現代國家的領土疆域、絕對主權、統治機制及國家公民依然是現代國家賴以生存的基礎。因此不論全球化進程的發展變化如何,民族國家依然是人類社會演進迄今最為重要的政治行為體[28]。在全球化推動民族國家占有壟斷地位的地理空間向共有政治空間轉型的情況下,民族國家需要在以維護領土疆域的自有地理空間前提下,不斷增強國家在全球化競爭中的戰略投射能力,通過積極參與全球治理來探索、開拓和維護國家在領土疆域之外的共有政治空間中的國家利益。
4 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與國家新疆域治理
正如上文分析的那樣,國際關系“新疆域”具備了全球公域所定義的基本屬性,它屬于人類社會的共有財產,也是所有現代國家的利益所在,它也將影響人類社會共同體的福祉和命運。國際關系“新疆域”的轉型是所有國家都面臨的問題,這當然也是幾乎所有國家的“利益疆域”“戰略疆域”或“信息疆域”的所在之處。這就需要國際社會從人類社會共有利益和福祉出發共同制定國際關系“新疆域”的治理方案。中國關于全球治理積極提倡的“人類命運共同體”則同治理國家關系“新疆域”的內涵高度契合,為治理國際關系“新疆域”提供了有效的治理倫理基礎、價值理念、組織原則、實踐思路及實現前景。
本文對“人類共有無權”的理論進行闡釋,表明無論是極地、深海、空天、網絡及外太空等國家新疆域都擁有的“人類共有物權”性質。因此,國家新疆域的“人類共有物權”決定了在國家新疆域的治理中不能出于個別國家的意愿和利益,而應基于人類社會共同利益和全球的福祉進行治理,出發點和歸宿點都是要為人類命運共同體服務[29]。然而由于國際關系“新疆域”涉及不同國家的國家利益,所以各國對國際關系“新疆域”的治理無法達成基本共識,各國都在按照自身的價值理念、利益所在及能力技術進行治理。毫無疑問,由于國際關系 “新疆域”涉及人類社會的共同福祉,它需要國際社會以真正超越民族國家的治理理念、原則及機構進行治理,彌補在由民族國家構成的國際社會對國際關系“新疆域”治理中的赤字。
由于國際關系“新疆域”的治理有諸多特殊性,它的治理需要兼顧國家利益和他國利益、地區利益和全球利益、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所以國際社會在治理的過程中并沒有提出有效方案。中國參與全球治理進程中提出了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治理理念,并且提出了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全球治理原則,這與國際關系“新疆域”治理的初衷不謀而合,卓越地概括出人類在“共有物權”地理領域和自然資源方面合作的愿望與原則。國際社會需要以公平、公正、合理、透明的理想目標,設計符合國際關系“新疆域”的治理機制,以確保國際關系“新疆域”能符合人類共同體治理福祉、愿望及利益的共有疆域,成為構造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地理依托。人類命運共同理念集中展示了中國參與全球治理的核心思想,它也為國際社會治理國際關系新疆域提供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及“中國原則”,對于迄今尚未建立有效治理機制的國際關系“新疆域”的治理尤為重要。同時,中國也明確表達了參與全球治理的強烈愿望,并且明確就國際關系“新疆域”的治理提出了治理設想,“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機制合作,推動全球治理體制更加公平合理”“積極參與網絡、深海、極地、空天等領域國際規則制定,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20]。
在人類命運共同體視域下,領土疆域是現代國家得以存續與繁榮的物質基礎,它提供民族國家政治主權、統治機制及國家公民賴以生存的資源,也是民族國家參與全球治理的原始起點[30]。同時,隨著中國國家綜合實力、科技水平及認知能力的發展,現代國家利益已經溢出有著明確邊界的領土疆域,廣泛地存在于極地、深海、空天、網絡及外太空等有形或無形空間中。這使得中國國家疆域呈現出由地理政治空間向利益政治空間、由主權地理空間向戰略地理空間、由具體地理空間向共有地理空間的轉型,這些轉型變化遠遠超出了傳統國家時代對領土疆域的認知。因此,現代國家在深度參與全球治理的過程中需要不斷地更新自身的疆域觀,根據國家疆域現代化轉型的實踐提出支撐維護現代國家疆域發展的疆域理論。這就要求在現代國家轉變疆域觀的過程中,始終將現代國家的領土疆域作為國家治理的基點,并且在積極參與全球治理過程中以國家利益作為出發點來設立國家戰略,進而在共有政治空間中有效利用領土疆域供給的國家實力來維護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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