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摘要:海洋政治文明無論在古代還是近現代,都為世界提供了繁榮富強的發展道路。但中國古代的“重陸輕海”海洋政治意識根深蒂固,中國的海洋政治意識是淡漠、自發的。為更好開發海洋資源,拓展中國戰略發展空間,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海洋政治戰略,首先必須堅持三個原則,一是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基本原則,二是漸進原則,三是可持續發展原則。
一、海洋政治戰略概述
海洋政治戰略從屬于國家戰略,是國家統攬海上方向建設全局的總方針和處理國家海洋事務的總策略。它是一種政府行為,是政府把全民的海洋觀和海洋意識上升為國家的海洋戰略規劃。海洋政治戰略實施將反映并增強國家海洋權利和權益的能力,沒有戰略行動,或者戰略行動不適合,將會從各方面削弱國家發展海洋權利和權益的努力。海洋政治構成了國際政治和國際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海洋政治的核心是海洋權力的分配與權利的分享。世界海洋秩序的演變歷程體現的是從海洋霸權政治向海洋權利政治發展的歷史趨勢,這是一個從西方國家爭奪和擴張海洋霸權,侵蝕殖民地、半殖民地以及發展中國家海洋權利受到侵犯,到發展中國家奮起抗爭,重建國際海洋秩序的過程。海洋與人類社會發展的關系一直十分密切,人類開發利用海洋的歷史源遠流長。隨著人類對海洋認識的深化和開發能力的提高,海洋安全問題在國際戰略格局中的地位逐步提升。人口的不斷膨脹、人類生存環境的日漸惡化、陸地資源的大量消耗,使得世界各國在生存、發展以及安全領域等對海洋的需求日益增大,海洋的戰略地位隨之急劇上升。海洋是國家政權的延伸,沒有清晰的海洋政治戰略,國家的發展就只能僅限于內陸。“海衰國弱,海興國強,海洋決定中國發展與安全的未來”。因此,有沒有一個清晰的還有政治戰略關乎中國二十一世紀的發展定位,關系到中國“和平崛起”的理想能不能早日實現,關系到“和諧世界”理念能不能成為世界各國交往和發展的共同愿景。
二、中國海洋政治戰略
歷史沿革分析中國耕海、涉海歷史悠久,歷代封建王朝為了保護其疆域免受侵擾,都頒布有詔書和律令來指導沿海地區的地方政府維護大一統的帝國。縱觀歷史,我們發現中國的海洋政治戰略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明清之前,第二個階段是從明清到新中國成立前,第三個階段是從新中國成立到現在。
(一)明清王朝之前中國的海洋政治戰略——開拓海疆中國是海洋大國,既是渤海、黃海、東海、南海及臺灣以東西太平洋海域的沿岸國家,又曾經是日本海和鄂霍次克海的沿岸國家。古代封建王朝為建立大一統的國家,積極開疆辟壤,總的來說,中央王朝都能對沿海封建小國或部落保持和睦的關系,并對沿海地區的發展給予大力支持。早在公元前二世紀的漢武帝時代,中國人民就先后發現了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并陸續來到這兩個群島辛勤開發和經營。唐、宋以后,中國人民就繼續在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生活和從事捕撈活動,史籍記載“:唐貞元五年(公元789年)以瓊為督府,外有千里長沙、萬里石塘”。長沙即西沙群島,而石塘則為南沙群島,當時已歸入中國版圖。此后,北宋曾公亮編纂之《武經總要》有“王師出戍”、“九乳螺洲”的記載。“九乳螺洲”即西沙群島,當時已有封建王朝的軍隊守衛。《元史》有元將史弼巡視“七洋洲”、“萬里石塘”的記載,七洋洲即西沙群島,石塘則是南沙群島。明代《鄭和航海圖》明確標繪了“石星石塘”(中沙群島)、“石塘”(南沙群島)等島嶼的具體位置。大量的歷史文物和文獻資料證明,早在1500多年前,中國人民已發現和開拓了南海諸島,將其列入中國版圖。當時,南海諸島的行政區劃一直歸屬于海南島管轄,始為萬洲,明以后歸崖洲。中國古代的海洋政治戰略始現端倪。
(二)清政府至民國時期海洋政治戰略——軟弱和妥協由于滿清政府的腐敗,帝國主義的侵略野心,使中國失去了成為鄂霍次克海和日本海沿岸國家的地位。在17世紀沙皇俄國開始向東(中國)擴張以前,黑龍江是中國的內河。黑龍江是亞洲大陸東部進入鄂霍次克海的重要水道。隋唐前稱“黑水”,兩岸居民均為中國滿族祖先。17世紀,沙俄逐漸東侵,為了實現其向東擴展的侵略野心,達到有出海口的目的,逐步與清政府簽定了《尼布楚條約》、《璦琿條約》、《中俄北京條約》,在短短半個世紀內,沙俄侵占了中國從黑龍江口經霍特山脈以東沿韃靼海峽至日本海直到海參崴這一段海岸及海域,割去了中國日本海沿岸的全部領土,韃靼海峽也成為沙俄的海峽。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早在隋朝(581~617年)史籍里已有記載,明朝(1366~1644年)時已劃入海防范圍,屬福建省管轄。《使琉球錄》記載赤尾嶼以東的沖繩海槽是“中外之界”,使臣要在“中外之界”上舉行祭海儀式。這些歷史記載證明,甲午戰爭以前,釣魚島等島嶼是中國領土。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后,日本占領了臺灣島和釣魚島。針對外國殖民主義者的入侵,清朝統治者一開始采取明顯的海洋政治保守態勢,而且這種態度刺激、加深了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野心。晚清的有識之士如魏源提出了“師夷長技以制夷”思想,以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張之洞等為代表的洋務派積極主張大力發展海軍,建立海軍學堂,培育人才。嚴峻的內憂外患使得海洋政治開始占據部分中央政治議題,而直至北洋海軍的創立,對近代中國海軍的建設和發展意義更為重大,也標志著清政府開始了由原來被動應對的海洋政治戰略向主動訴求的海洋政治戰略的轉型。歷史表明,沒有強大的國防、海防,國家的強盛和人民的幸福便無從談起,這從側面也顯示出制定可行、明晰的海洋政治戰略對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意義。民國時期,蔣介石政府奉行“攘外必先安內”策略,對外忍讓,但愛國精英積極爭取中國權益。1930年,當時中國出席了國際聯盟在海牙召開的國際法編纂會議,并在會上正式宣布中國的領海從沿岸低潮線量起為3nmil(e海里)。1931年當時的政府頒布了《領海范圍定為3海里令》,規定中國領海范圍為3nmil(e海里),緝私里程為12nmile(海里),領海范圍自低潮線算起。為了實施上述法令中關于緝私規定,當時政府還通過一項條例,規定從中國海岸(包括群島在內)低潮線算起,在12nmil(e海里)以內,海關有權查緝走私。如船舶逃稅,可以追緝到逃出界外,也可以行使緊追權。這是民國僅有的海洋政治外交維權。清朝至民國時期是中國海洋政治的過度期,國家的衰落使得一部分愛國精英覺醒,探索救國救民的道路,列強從海上對中國進行侵略,更加昭示了沒有強大的海軍,沒有健全的海洋發展思想,是難以保家衛國的。因此,海洋政治戰略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三)建國以來國海洋政治戰略現狀——發展和捍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為維護國家主權,保證國防安全,保衛國家的海洋權益,中國政府于1958年,發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于領海聲明”。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寬度為12nmile(海里),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的領海以及連接大陸岸上和沿海岸外緣島嶼上各基點之間的各直線為基線,從基線向外延伸12nmile(海里)的水域是中國的領海。1958年中國政府發表的關于領海的聲明,標志著中國海洋政治制度的建立,使得中國的海洋政治制度正常化。1992年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這是對1958年中國領海聲明給以海洋法律制度作出全面規定。中國領海及毗連區法的頒布,對完善海洋法律制度、加強海洋綜合管理,有效地維護領海主權及其海洋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中國面臨著依法維護海洋權益的艱巨任務。在東海,中國與韓國、日本存在糾紛。早在70年代,韓、日兩國就在東海片面地劃了大面積的大陸架作為“共同開發區”。在釣魚島問題上,日本企圖通過實際控制來取得釣魚島的主權。在南中國海,直接卷入爭端的共有6國7方,即中國、中國臺灣、菲律賓、馬來西亞、文萊、越南和印度尼西亞。隨著南海豐富油氣資源的發現,島礁被一些國家非法搶占至今。他們企圖利用國際“先占”原則,通過實際控制來取得這些島嶼的主權。而中國政府本著“和平共處”的大局觀,極力維護與周邊國家的睦鄰友好關系,以“合作開發、互惠互利”的海洋政治原則為基準,對亞洲地區的穩定和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2010年7月美國借“天安號”事件,聯合韓國在黃海軍演,美國近期對中國的遏制和圍堵進入到了一個高潮,挑起天安艦事件讓中國施壓朝鮮,企圖制裁朝鮮造成朝鮮半島的緊張局勢,之后環太平洋軍演,意圖遏制中國沖出島鏈。而且最近美國國務卿在越南公然稱南海問題是美國的利益所在,直白地表明美國插手南海問題,近期美國不斷在中國周邊煽風點火就是出于對中國實力上升的反擊、圍堵和遏制。與此同時,中國軍方先后在東海、黃海、南海地區密集舉行一系列演習,內容涉及實戰背景下的對抗、保障、支援等。演練在3個海區、18000多平方公里的海域展開,發射導彈16型71枚。這是一場以實戰化為背景、全程復雜電磁干擾條件下的實兵對抗,使聯合作戰、立體對抗、貼近實戰貫穿全程,共演練了復雜電磁環境下多兵種合同對海遠程精確打擊、航空兵制空作戰和復雜電磁環境下水面艦艇編隊綜合防空反導等6個課題。這一系列演習和2010年7月底美韓軍演形成微妙對照。中國軍隊連續進行的多次區域性、軍種性軍演,其密集程度為歷年來少見。此次中國政府基于核心利益的考量,以強大的軍事力量為后盾作出強硬反擊,進行三大海區的軍事演習,震懾了某些國家的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有效維護了國家利益。目前,中國海洋的發展與周邊海洋的政治、經濟、環境和生態等方面聯系緊密。與海上周邊國家和地區既存在經濟依存度增大的合作局面,同時也面臨一些周邊國家和地區爭奪海洋權益及外部勢力介入的挑戰,中國周邊海洋開發活動所引發的環境和資源保護問題凸顯。這些問題的解決,都需要極高的政治智慧和靈活的海洋戰略。總的來看,建國以來,中國海洋政治戰略大致來說主要是通過和平談判等手段來解決與鄰國的海洋權益爭議。1997年香港回歸和1999年澳門回歸中國,體現了中國前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在海洋政治戰略制定上的的靈活性和前瞻性。截至目前,中國已同大多數周邊國家解決了陸地邊界問題,并在2000年同越南簽署了北部灣劃界協定。為使南海局勢更加穩定,中國與東盟就制定“南海地區行為準則”保持磋商。中國于2009年5月向聯合國提交了“中國關于200海里外大陸架的初步信息”,向世界鄭重宣示了中國在東海等周邊海域的海洋權利。對日本所提沖之鳥礁劃界案、越南和馬來西亞所提南海劃界案及時采取了反制措施。這些海洋政治戰略保護了中國的海洋權益,同時合理規避了中國與周邊國家的緊張關系,為中國國內經濟平穩、健康、快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當代中國的海洋政治戰略
二十一世紀是海洋的世紀。回望歷史,海洋政治文明無論在古代還是近現代,都為世界提供了繁榮富強的發展道路。但中國古代的“重陸輕海”海洋政治意識根深蒂固,中國的海洋政治意識是淡漠、自發的。為更好開發海洋資源,拓展中國戰略發展空間,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海洋政治戰略,首先必須堅持三個原則,一是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基本原則,二是漸進原則,三是可持續發展原則。
(一)樹立現代海洋意識,制定符合中國的海洋發展道路要認識到,海洋是中華民族生存和發展不可或缺的空間,培養和樹立海洋觀念,強化保護中國海洋主權與生態環境的意識。探尋符合中國國情的海洋發展道路,研究海洋國土化出現的新理論、新觀念、新問題、新情況,形成全民關注海洋權利和利益的濃厚氛圍。
(二)重視海洋經濟,加快發展海洋產業海洋經濟推動了人類文明的進程。從歷史上看,無論是“地中海時代”,還是“大西洋時代”,都得惠于海洋經濟的繁榮而產生的。而且海洋經濟與陸地經濟互補,可彌補陸地經濟的不足。目前中國沿海海洋產業的快速發展,也必將為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三)主動出擊,迂回協作,積極有效解決海洋權益糾紛長久以來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政策不能解決目前嚴峻的海洋形勢,相反卻助長了其他國家侵占中國海洋權益和資源的野心。因此,必須制定積極有效的海洋政治戰略即“主權屬我,共同開發”,這樣才能更快更好的解決好目前東海、南海面臨的局部沖突,為其他國家解決類似難題提供靈活的范本。
(四)強化地區間的的合作互惠,深化戰略合作發展同美國、東南亞國家的良好邦交關系,維護和鞏固現有的外交成果,加強同大國間的協調和溝通,增加戰略對話。通過全球化下的國家之間高度的關聯性促使各國互相讓渡利益,走合作開發之路,強調雙贏和共同安保。
(五)健全海洋綜合管理機制目前涉海部門較多,但各行其是,難以形成合力。可成立由國務院牽頭、相關部委組成的綜合管理機構,統籌海洋立法、海洋經濟權益維護、海洋開發規劃、海洋資源管理等各個環節,通過增強各個管理環節和管理活動的統一性和協調性,來提高整體管理系統的效率和管理目標的達成。針對綜合管理機制的特點,細分管理環節,協調優化配置,通過海洋管理環節的協同效應,來有效維護中國海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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