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職業教育資源整合思考
一、整合的可行性
1.我縣順利通過了2011年的自治區職教三年攻堅驗收和2011年的自治區合格學校評估。
2.縣職教中心成立以來,先后投資2000多萬元對職教中心硬件設施進行擴容和設備增添,為職業多種教學培訓提供了基礎保障。
3.“亮點”專業出成果。縣職教中心開辦的工藝美術專業2011—2013年137人考取了一、二本大學,其余畢業生也在外地或本地開辦了農民畫室或室內裝修設計工作室。
4.成人教育短期培訓見成效。2011—2013年我縣各職能部門對農民工進行了機械制造、選礦、縫紉、電子電工、焊工、農產品加工等8725人次培訓,勞動力就業呈逐年遞增勢態,為我縣勞動力就業和經濟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能服務支撐。
二、整合的具體措施
(一)健全組織管理機構
1.成立職教中心管理委員會組織機構。在現職業教育中心成立灌陽職教中心管理委員會,由縣委書記任主任,縣長、常務副縣長和相關副縣長任副主任,縣政府辦、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農業局、扶貧辦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我縣職業教育產業規劃制訂及發展運作。建立常務會議和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職業教育發展中的各種問題。管委會下設辦公室,由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校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管委會日常工作,協調各職能部門關系,統籌縣內培訓資源,具體執行各項培訓任務。各成員單位建立專人聯系制度,每局(辦)抽調1人負責協調和落實與本局(辦)相關的培訓工作。該負責人在原單位上班,但一有培訓任務時必須服從職業教育中心的培訓工作安排。
2.成立職業教育中心。為便于全面管理全縣的各項培訓工作,成立職業教育中心。擬設職業教育中心主任1名(由現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校長兼任,級別為科局級),副主任2名。下設中心辦公室(2人)、教務科(2人)、學生科(2人)、培訓部(3人)、招生就業部(2人)、財務科(2人)。
(二)培訓資源的合理利用
1.充分有效利用培訓資源。組建的灌陽職教中心管理委員會,工作地點設在縣職業教育中心。一是統籌使用經費。設立職教管理委員會經費專戶,統籌管理和使用全縣職業培訓資金。國家要求用于發展職業教育的30%教育費附加、人均0.5元的農村成人教育經費、所有部門和單位的培訓及相關建設項目經費統一歸到縣職業教育中心。實行“以獎代補”,在縣級財政收入逐步增長的基礎上,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獎金,建立職業教育發展專項資金,以改善職教中心辦學條件,促進規模發展。二是積極向上爭取資金。爭取國家、區用于發展地方職業教育的專項資金。三是充分發揮企業作用。引導和督促縣內企業按照《職業教育法》規定,足額預算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作為培訓經費,專項用于職工培訓,與職教管理委員會對接,實現企業得人才、職教中心得發展的目標。四是拓寬職業教育融資渠道。鼓勵、吸納銀行資金、民間資本等參與、支持職業教育發展。五是各相關培訓單位的辦公費由職教中心按一定比例從培訓經費中統一發放。
2.進一步加強設施設備和培訓基地建設。為更好地開展學歷教育和成人培訓工作,在原有設施設備的基礎上,繼續加大職教中心的軟硬件設施建設,具體建設規劃為:2014年改擴建300平方米的學生食堂及配套設施;新建2個塑膠籃球場和塑膠跑道。2015年新建一間遠程雙向互動的多功能多媒體教室;擴建800平方米的實訓樓工程。利用我縣日趨成熟的西山工業園區、文市工業園區、水車工業園區為職教中心提供實訓基地,為受訓人員提供充足的工作崗位。利用瑤族發源地的千家垌自然保護區風光、唐景崧故居、文市古民居遺址等自然人文資源作為攝影、美術寫生基地。
(三)職教管理委員會運行機制
一是嚴格撥付手續。嚴格遵守培訓操作流程。所有培訓計劃的實施須經職教管理委員會認可,方可撥付資金。未納入職教管理委員會培訓計劃自行組織人員培訓的,縣財政一律不予撥付培訓經費。二是加強經費監管。由縣財政局委派熟悉《會計法》等相關法律、精通會計業務的人員負責中心財務。職教中心財務科每月向有關部門報送財務報表,由縣監察局、審計局、財政局等部門監督執行情況。
作者:孫自武 單位:桂林灌陽縣職業技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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